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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希望透過國際醫療合作,提升醫療人權水準,但相關制度配套,或專業知能如果不足,會不會反成被利用的對象?臺澳雖簽有醫療合作備忘錄,提供被留置在諾魯國的澳洲境外難民醫療服務(詳見附註),但聯合國難民署,國際特赦組織等多個NGO,都一再呼籲澳洲政府改善諾魯難民營的收容狀況,停止侵害人權,讓臺灣的角色越顯尷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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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澳洲境外難民營引發重大人權問題(圖/翻攝自Free the Children NAURU

澳洲法院日前判決,「臺灣無法為鎖陰手術的穆斯林婦女墮胎」,形同禁止臺灣提供諾魯難民醫療服務。國際趨勢專家方恩格分析說:「這已經是近幾個月,第三起臺灣當局引起注目的難民案,之前是伊朗母親跟兒子來臺就醫,接著是癌末的阿富汗難民,澳洲政府就是不讓他入境就醫,只能選擇去臺灣看病,回阿富汗,或是在難民營等死。」

方恩格質疑說,臺灣一再因為難民案引起外媒注意,會不會讓人懷疑,臺灣跟澳洲政府私下有合作,以非人道的方式對待難民?很多澳洲人反對澳洲政府對待難民的方式,澳洲的反對黨則是採取完全相反的立場,傾向接納難民,「國際社會批評澳洲,會不會把臺灣也拉近爭議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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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國際趨勢專家方恩格認為臺灣政府需要小心處理國際難民問題(圖/翻攝自方恩格臉書)

方恩格認為:「新南向的外交政策下,臺灣跟澳洲政府簽訂政府協定或MOU,會被視為一大突破,然而站在諾魯的立場,主要考量是增加收入,因此提供難民營給澳洲政府,澳洲難民案讓臺灣的外交和國際形象都面臨很大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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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盡快制定難民法或許才能與國際接軌(圖/攝影者Falcon® Photography, Flickr CC License)

臺灣透過難民醫療等軟實力,展現與國際社會有共同的人權價值,和道德勇氣,但是無法不思考當地政情及國際社會的評價。此外,《難民法》也已經躺了13年,還沒三讀通過,要在醫療人權上與世界接軌,可能需要有更先進、更積極政治判斷以及法制配套

附註:《諾魯拘留營》位於諾魯國,是澳洲政府設置在境外的難民收容中心,澳洲移民及邊防局透過私人企業負責管理收容,難民總數約為369人,多逃離自伊拉克、敘利亞、蘇丹、阿富汗等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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