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柳北區執法局按照柳州市政府、柳州市執法局的工作要求,根據《柳州市人民政府關於落實2014年政府工作主要目標任務的通知》(柳政發〔2014〕6號)、《2014年戶外廣告、門頭(店面)招牌整治方案》的通知(柳城管執字〔2014〕45號)文件要求,柳北區執法局成立戶外廣告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在柳北區控制和查處違法建設和管理大隊成立了廣告審批及專項整治工作隊,制定了《柳北區執法局2014年開展戶外廣告和門頭(店面)招牌整治工作方案》,責任明確,任務細化,開展戶外廣告和門店招牌的各項整治工作,同時嚴控戶外廣告的審批,對戶外廣告和門店招牌的設置進行規範管理。

一、開展戶外廣告和門店招牌各項整治工作

(一)充分調查,摸清底數

2014年4月起,柳北區執法局對將整治和規範管理的八一路、廣場路、勝利路、白沙路、柳長路、鷓鴣江路口、躍進路、長風路、三中路的戶外廣告、門頭招牌進行統計,摸底調查,對存在問題的下發責令改正通知書 333份。

(二)廣泛宣傳,營造氛圍

2014年5月起,對戶外廣告位置、數量、許可情況進行再次覈查,更新、補充完善管理檔案,並將戶外廣告進行分類造冊 230份,分期分批下達限期拆除或整改通知書 505 份。利用報紙、廣播、電視等新聞輿論媒體,配合戶外廣告整治工作,撰寫發表新聞稿件 3 份。對未處罰的違法戶外廣告,下達限期拆除或整改通知書,督促當事人在規定期限內自行整改或拆除;對已處罰未整改的違法戶外廣告,督促當事人在規定期限內自行整改或拆除。

(三)全面整改,不留死角

2014年6月起,對經清理確認屬未經審批、未領取戶外廣告設置許可批文擅自設置的廣告,限期設置人或發布人自行拆除;對經許可期限屆滿的,限期廣告設置人或發布人重新申報;對雖經許可設置但出現外觀有礙市容市貌或者影響道路交通管理及存在安全隱患的,限期整改或自行拆除。

(四)加強巡查,防止反彈

2014年8月,開展定期或不定期開展監督檢查的巡查工作,跟蹤自行清理工作情況,及時協調解決拆除過程碰到的問題,堅決杜絕已清理整改問題的反彈。巡查情況:對一級路段一天兩查,對小街巷兩天一查,做到一經發現,及時處理。

(五)疏堵結合,重點治亂

按照《柳州市城市容貌標準》「一店一招」、「上下一條線、前後一個面」的要求,對逾期不自行拆除、不重新申報或不整改的,影響市容市貌的、有安全隱患的,組織力量進行專項整治。對「一店多牌」、「大小、高低不一」及重複設置的牌匾進行整治和拆除;結合立面改造,對臨街門店牌匾燈箱進行統一規範,對陳舊破舊破損的招牌組織清理拆除。3月,在柳州市「清潔家園」專項整治活動中,柳北區執法局開展清理鐵路沿線違法廣告專項整治工作,主要是清理鐵路沿線違法設置的高桿廣告、樓頂廣告等大型戶外廣告,清除非法設置的牆體廣告、橫幅、標語等,及時更換畫面陳舊、破損的廣告,把潭中中路南一巷至勝利立交橋、柳洛路中國石化加油站往西500米處、雅儒鐵路口至汪家巷鐵路口、躍進三區柳鐵燃汽公司樓頂進行了鐵路沿線的戶外廣告清理,拆除違規設置的廣告牌33塊。6月至11月,已完成了八一路、廣場路、勝利路、白沙路、柳長路、鷓鴣江路口、躍進路、長風路、三中路的戶外廣告、門頭(店面)招牌整治工作,拆除違規廣告牌158塊;在市執法局的統一指導下,2014年柳北區門頭店面招牌示範路,已將廣雅路、雅儒路、長風路、前鋒路、北雀路中段兩側雜亂破損,嚴重影響市容市貌,嚴重影響公共安全、存在安全隱患以及妨礙經濟發展和市民生活的門頭(店面)招牌按示範路標準進行改造,重新製作設置的門頭(店面)招牌整齊劃一,大大增強了城市的美感,保持城市市容市貌的整潔和美觀,提升了城市品位,改造後的店面招牌也得到了上級領導和羣眾的好評。全年共整治13 次,出動執法隊員 83 人次,出動巡防 38 人次,出動民工 104 人次,出動氧割機17臺次,拆除違規廣告牌191塊;共下發《柳州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責令改正通知書》505份。

(六)長效管理,形成機制

在依託專業工作隊伍做好清理整治工作的同時,重視抓好各項制度建設,出臺相關的配套的《柳北區城市管理廣告組工作職責》、《門頭廣告招牌申請程序流程》、《因建設等特殊需要在街道兩側和公共場地臨時堆放物料、搭建非永久性建築物、構築物或者其他設施審批流程》、《在城市建築物、設施上在張掛、張貼宣傳品許可證申請流程》等工作措施,構建清理整治違規戶外廣告和門店招牌改善市容市貌的長效管理機制。

二、嚴控戶外廣告的審批,對戶外廣告和門店招牌的設置進行規範管理

按照《柳州市戶外廣告設置管理辦法》,嚴格控制戶外廣告的審批關卡,形成了違規戶外廣告和門店招牌長效管理機制,從源頭控制了不符合規範廣告門店招牌的新增,今年以來審批戶外廣告申請 230 份。我局開展戶外廣告、門店招牌專項整治行動,堅持整治和規範設置相結合,實行全區戶外廣告整治專項行動,嚴控戶外廣告審批。同時完成戶外廣告摸底排查和重點區域戶外廣告整治,進一步規範了戶外廣告、門店招牌設置的統一,對違規的戶外廣告、門店招牌進行及時的拆除,並且加大對商戶設置戶外廣告、門店招牌的宣傳,引導廣大戶外廣告經營者、沿街店面商家依法依規規範設置廣告及招牌,營造了全區整治戶外廣告、店面招牌整治工作的良好態勢。

三、存在問題及建議

(一)人員配置問題

目前對違法戶外廣告整治人員配置有執法隊員、巡防、民工的配合,在整治一般違規戶外廣告按方案、配置順利展開工作。但有時整治拆除大型電子屏和高空廣告時無專業拆除人員進行作業,拆除工作開展緩慢,如有配置專業拆除大型電子屏和高空作業的工作人員配合拆除工作,可加大對整治工作的順利完成。

(二)工作經費問題

我局清理整治違規戶外廣告及門店招牌工作沒有專項經費,工作的正常使用的是「兩違」經費,門頭(店面)招牌的清理、拆除整治工作,同時也請兩違強拆施工單位配合開展工作、招牌的拆除施工。

(三)業務培訓問題

開展業務培訓,可以進一步加深對戶外廣告相關知識的認識。統一思想,提高認識,突出重點,把握原則,深入推進戶外廣告設置管理工作;學會整治細化措施,確保戶外廣告設置管理工作取得明顯成效;戶外廣告整治結合實際,由淺入深分期開展培訓,促進城區戶外廣告整治工作順利開展。

(四)案件難度問題

部分業主設置電子顯示屏廣告,其畫面頻繁跳動、更換,如不按覈准內容發布,也不易察覺,監管難度較大。如可規範銀行、醫院、特殊行業的電子顯示屏設置標準,對轄區內的電子顯示屏廣告的監管達到促進的作用,同時加強對廣告主、廣告經營者和廣告發布者進行有關法律法規的宣傳與教育,增強其法律意識。

四、2015年工作計劃

為進一步加強我區戶外廣告、門頭(店面)招牌的管理,規範城區內各路段門頭(店面)招牌的設置,美化市容環境,提升城區形象,我局2015年把209國道(柳長路)作為門頭(店面)招牌示範路統一建設,拆除209國道上影響市容及違章設置的門頭(店面)招牌,以及設置在店面門柱、道路兩側和綠化帶內未經批准設置的燈箱廣告。按照「一店一牌、統一設置、統一高度」的要求進行重新製作安裝新的門面招牌。並對三中路、勝利路、門面將進一步的規範和整治。對白沙路將結合白沙村改造項目的推進合理的規範門頭(店面)招牌。各街道兩旁單位(門店)以牌匾、燈箱、霓紅燈、單體字、顯示屏等為媒體形式,在本單位(門店)登記註冊地址利用自有或租賃的建築物載體設置的門頭牌匾(含名稱、標識),做到一級路段嚴格監控,二級路段逐步規範,重點解決,門頭牌匾粗、俗、破、亂、臟、大、多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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