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魯網德州3月28日訊3月28日上午,德州中院公開開庭審理上訴人宋某明、原審被告人白某梅、李某建、夏某平犯聚衆鬥毆罪、尋釁滋事罪、強迫交易罪二審涉惡刑事案件,並當庭宣判,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本案由德州中院院長孟祥剛擔任審判長,德州市檢察院檢察長郭曉東依法出庭履行職務。庭審過程通過中國庭審公開網進行全程同步直播。

據瞭解,本案是一起典型的惡勢力滋擾生事案件,上訴人宋某明、原審被告人白某梅等組成的“惡勢力”經常糾集在一起,聚衆鬥毆,辱罵、恐嚇他人,以威脅手段強攬工程,嚴重擾亂了經濟、社會秩序,造成較爲惡劣的社會影響。2019年2月1日,陵城區人民法院對該案作出一審判決,4名被告人分別被判處四年三個月至八個月不等有期徒刑。宣判後,被告人不服一審判決,於2019年2月7日提出了上訴。

法院經二審審理認爲,宋某明夥同李某建等人爲強攬工程,稱霸一方,持械聚衆毆打他人,致人輕傷,其行爲均已構成聚衆鬥毆罪;宋某明、白某梅無故辱罵、恐嚇他人,情節惡劣,強拿硬要他人財物,情節嚴重,其行爲均已構成尋釁滋事罪;宋某明、白某梅、夏某平多次以威脅手段強攬工程,其行爲均已構成強迫交易罪。宋某明、白某梅、夏某平經常糾集在一起,以暴力、威脅等手段實施多起違法犯罪活動,爲非作惡,欺壓百性,嚴重擾亂所在地區的社會秩序,造成較爲惡劣的社會影響,屬於應依法打擊的“惡勢力”團伙。原審判決根據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實、情節、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認罪態度,分別判處四年三個月至八個月有期徒刑,認定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定罪準確,量刑適當,審判程序合法。據此,二審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德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特邀監督員、人大代表、政協委員、被告人家屬、新聞記者及社會各界羣衆60餘人現場旁聽了庭審。本案也作爲全市法院2019年度庭審觀摩“大練兵”活動的首起觀摩庭,全市兩級法院400餘名員額法官和法官助理通過視頻進行了觀摩、學習、評議,充分發揮院庭長辦案的引領示範作用。

去年以來,按照中央、省委對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的部署要求,德州市委高度重視,明確方向,強化措施,保持強大攻勢。德州中院成立以院長爲組長的領導小組,院長帶頭主審涉黑涉惡案件,充分體現了依法打擊黑惡勢力、保護人民羣衆生命財產安全的決心。當前,全省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百日會戰”拉開序幕,由“攻堅戰”進入“破襲戰”階段,德州中院將充分發揮審判職能,依法從嚴從快懲治黑惡勢力犯罪,以更高的站位、更大的決心、更強的力度、更精準的舉措,紮實推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向縱深發展,以實際成效增強人民羣衆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閃電新聞記者 周樹茂 德州臺 公維勇 通訊員 任運通 張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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