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记者刘世怡台北11日电)前东森国际董事长王令麟被控低价收购小股东股票,转卖凯雷集团获利。台湾高等法院更一审今天判王令麟与2家公司须再连带赔偿48名小股东新台币4923万余元,还可上诉。

此外,最高法院民国104年8月间认定以每股26元计算扣除小股东出售价格20元差额计算损害,判王令麟应赔偿43名小股东(1家公司、42名自然人)1541万余元定谳。

高院更一审判决指出,美商凯雷集团民国95年入主东森媒体公司时,愿以每股32.5元收购东森媒体公司股权,并约定若总购买股权比例越高,王令麟可获取回馈利润越多。

判决指出,王令麟透过实质掌握的东森得易购公司及百夯公司以每股20元或每股25元,向小股东收购股份,被控蓄意隐瞒凯雷有意收购的重大讯息,以低价向小股东收购股票,再转卖给凯雷,借由「隐匿售价、低买高卖」的手法赚取不法利益。51名小股东(含6家公司、45名自然人)透过投保中心向王令麟等求偿1亿余元。

高院更一审认定每股29.5元才是合理价格,除了最高法院判决其中43名股东(1家公司、42名自然人)获赔的1541万余元之外,判决这43名股东应以每股26元至29.5元间差额计算,可再获赔899万余元,另5名股东(5家公司)则可获赔4024万余元,王令麟与东森得易购及百夯公司负连带赔偿责任。

此外,有3名小股东因并非刑事判决认定有侵害的犯罪事实存在,因此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为不法合法,因此判他们求偿败诉。全案可上诉。(编辑:李锡璋)107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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