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釋人員稱實名上網必被查 一日行竊終身是賊?

來源:京華時報 2010年10月09日01:56視頻:實拍刑滿釋放男子戴8公斤重腳鐐街頭普法  蘭州一位網友6日發帖求助,自稱是兩勞釋放人員,每次到網吧刷二代身份證實名上網後都會有警察趕到盤查他,警察告訴他只要他用身份證上網警方就會接到報警。蘭州當地警方證實,有「犯罪記錄」的人上網必定每次被盤查。  網吧上網警察來查  6日下午,有網友在網上發帖求助問「為什麼我們在網吧一上網就有派出所的人來?」  記者聯繫到這位網友。他說,他住在蘭州,是兩勞釋放人員(兩勞,指勞動改造和勞動教養,前者指被判處刑罰收監執行,包括有期徒刑、無期徒刑,後者為一種行政處罰措施),9月有兩次他在網吧上網,不到半個小時就有警察找到網吧來,一次還把他帶到派出所盤查。  上網必查不設期限  記者聯繫到了當時盤查該網友的蘭州市七里河區晏家坪派出所,值班民警確認了這一情況。民警說,只要「有前科」的人到網吧刷二代身份證實名上網,派出所的電腦裏就會有提示,民警會趕到網吧對其進行盤查,「看他們有沒有幹違法亂紀的事,如果沒有就讓他們繼續上網。」  晏家坪派出所的民警說,所謂「有前科」就是二代身份證的晶元中有「犯罪記錄」,吸毒、搶劫等都在此之列。身份證中有犯罪記錄的人到網吧刷身份證上網,就會有警察去盤查,並且沒有取消的期限。  網吧安裝實名上網系統  全國大多數地區的網吧都已經安裝二代身份證上網系統。蘭州今年5月開始推行該系統,上網人員把二代身份證放在閱讀器上,閱讀器所連接的電腦屏幕就會顯示出上網用戶的身份證信息。   不能一日行竊終身是賊  本報特約評論員範正偉  以何種態度對待有犯罪前科的人,不僅體現著社會的自我保護水平,也是一個國家文明程度的重要標誌。  「兩勞釋放人員不容許在網吧上網?」日前,甘肅蘭州一位網友發帖求助,自稱是兩勞釋放人員,他一上網就有派出所警察來盤查,甚至沒什麼事情就被拉到派出所去。對此,蘭州警方證實,有「犯罪記錄」的人在網吧上網,必定每次被盤查,且沒有取消期限。  從某種程度上,或許可以理解蘭州警方的初衷:擔心這些有犯罪前科的人在網吧實施違法犯罪活動,才會有這樣的「預警執法」。只是,不知道這一針對特定羣體的執法依據何在?  的確,對於有犯罪前科的人,我國法律給予了一定限制。比如,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在入伍、就業時,依法應如實報告自己受處罰的情況;根據有關法律的規定,有犯罪前科的人也不得擔任教師、律師、法官、檢察官等。這種限制,僅僅侷限於特殊領域、特殊行業,目的是維護公共利益和國家機關、社會公益服務單位等特定行業的信譽。  但翻遍三墳五典,也找不到一條限制有犯罪前科的人上網的條文,尤其是在其沒有任何犯罪嫌疑的情況下。蘭州警方的舉動,一方面屬於越權執法,侵犯了公民的人身自由;另一方面也體現了一種陳舊的「有罪推定」思維,這與某地民警那句「一日行竊、終身是賊」標語的思維毫無二致。  一個人犯罪後,法律的懲罰只能就犯罪事實本身,所謂「罰當其罪」。當處罰期滿後,他就與普通人一樣,同樣享有憲法和法律賦予的各項權利。但由於傳統和現實的種種因素,有犯罪前科的人經常被「貼標籤」。在一些人心目中,他們始終有點「不對勁」。比如,不久前某快遞公司招聘,公然寫著拒絕錄用有前科者;在一些執法者眼裡,有犯罪前科的人也往往被圈入高度警惕的「一小撮」,比如蘭州警察對兩勞釋放人員的特別「關照」。  刑罰的本質是通過教育、矯正、改造犯罪人,以實現保衛社會的目的。對於有犯罪前科的人,如果僅僅因為他們的過去,就被假定為永久的「反社會者」,剝奪他們再次起跑的資格,從而切斷其回歸社會的道路,這不僅是對他們正當權利的侵害,同時也會給整個社會埋下不安定的種子。調查表明,正是這種另眼看待,使不少有犯罪前科的人在就業、婚戀等方面遭受歧視後破罐子破摔,助推了二次犯罪率的逐年上升。  因此,以何種態度對待有犯罪前科的人,不僅體現著社會的自我保護水平,也是一個國家文明程度的重要標誌。近年來,從國內許多地方建立未成年人前科消滅制度的潮流,到刑事司法改革「輕刑化」「非刑罰化」「非犯罪化」的趨勢,都體現了這種進步。與此同時,諸如蘭州警方限制兩勞釋放人員上網,以及不少地方對有犯罪前科者的種種歧視,則提醒我們這樣的進步依然任重道遠。我們必須反覆重申這樣的理念:制度是要拯救人,而非毀滅人;法律是無情的,但人性是有溫度的。對他人正當權利的敬畏和尊重,不僅可以激起對方的感恩之心、向善之念,同時也是對社會公平正義的捍衛、是對社會穩定和諧的真正維護。(責任編輯:楊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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