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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早的天空非常藍,今日來看繼續兩段《瑜珈經》的經句:

1. 三摩地篇第十二段:「藉由不斷地練習、不執著、可以約束心靈的變化。」
2. 三磨地篇第十三段:「在不斷的練習與不執著下,努力使心靈穩定、不變的過程,謂之練習。」

在三摩地篇中,最重要的觀念是「所謂瑜珈,是要約束心靈的變化。」
當約束了心靈的變化,就能安住在自己純潔的本性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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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如果未經持續的練習,大部分的時候,我們並沒有安住在自我的本性上,
通常總會隨著心思的變化而變化。


在瑜珈經中也提到,心思的變化包括痛苦的變化,以及無痛苦的變化。前者是指各種不開心、不愉快,後者是指沒有不開心、不愉快。

因為各種外在心思的變化,我們感受到各種感覺、情緒、企圖、盼望、煩悶、空虛、不安、恐懼、無奈等,無法安住在內在真正清明的本性。


痛苦的來源與幾個原因有很大的關係:

1. 執著於過去:無法真實感受當下的真實情境。
2. 執著於感官的感覺:偏狹地理解事物的外相。
3. 執著自我的想法:錯誤的理解事物的本然。


瑜珈的練習,在去除這些執著,疏通所有僵固的意識。

讓自己可以觀看心靈變化的過程,而不執著於任何的心靈意識。

像看瀑布奔流而下,像看溪水端急而行,
就只是看,而不隨著它走。
這就是瑜珈練習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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