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洲人權法院(European Court of Human Rights)今天(21日)駁回挪威殺人魔佈列維克(Anders Behring Breivik)聲稱遭到挪威政府「非人道待遇」的上訴案。

2011年殺害77人的佈列維克,去年指控挪威政府將他獨自一人關在一間牢房,對他是一種虐待及非不人道待遇,並獲得奧斯陸(Oslo)1個下級法院前年裁定挪威政府「不人道」對待佈列維克,並指根據歐洲人權公約(European Convention on Human Rights),將他獨自一人囚禁於一個有3間房的牢房內,並將他長時間隔離囚禁,對他是「非人道與有辱人格的待遇」。

挪威政府因此在去年1月份提出上訴,並強調佈列維克的牢房擁有舒適的環境,牢房有景觀,並有電玩Xbox,還有張舒服的扶手椅。檢察官席亞斯達(Fredrik Sejersted)告訴上訴法院說:「從許多方面而言,佈列維克是一名VIP囚犯。」

但是挪威博勒嘉勒汀(Borgarting)上訴法院在去年3月1日裁定,挪威政府並未違反佈列維克的人權。上訴法院的裁定指出:「佈列維克並未、也未曾遭到虐待或非人道,或是有辱人格的待遇。」

接著佈列維克委託他的律師斯托爾維克(Oystein Storrvik)向最高法院提請上訴,但是最高法院裁定不予受理,也就是維持上訴法院的原判。

斯托爾維克於是將佈列維克的案子上訴至位於史特拉斯堡(Strasbourg)的歐洲人權法院。

38歲的佈列維克是反移民的右翼新納粹(neo-Nazi)極端分子,2012年被判21年徒刑,刑期屆滿後,若被認為仍具威脅,得延長關押。

佈列維克2012年7月先在奧斯陸的政府大樓外放炸彈炸死8人,之後假扮員警到工黨(Labour Party)在烏託亞(Utoya)舉辦的青年營槍殺69人,其中大部分是青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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