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很想認認真真談一下「性取向」,但總覺得這不是個方便分享給別人的話題。最近忙於學習反倒是很有興趣寫點什麼,就像高三的時候壓力越大越喜歡看小說。那就來談談吧。

我從來都不覺得自己是異類,但我也從來不是一個放得開的人。

大一部門聚餐的時候詢問性取向,我說自己沒搞清楚,敷衍過去;大二一次英語課上,老師讓班裡的同性戀、異性戀分別舉手,我還是舉了異性戀的手;我經常發動態說想談戀愛,但從來都不說需要一個男朋友,而是說需要一個對象;每次當身邊的朋友說同性戀有多麼多麼噁心,我也只是笑笑而已。

其實啊,並不覺得這個身份是一種羞愧,但還是無法忍受別人投來的或厭惡或同情的眼神。

每次當別人問我有沒有談過戀愛,我說「沒有,甚至從來沒有喜歡過一個人」的時候,他們總要問一句:那你怎麼知道你是同性戀的?

大概是天生的吧。

首先說一段特不願意承認的往事。我小的時候喜歡和女生玩,喜歡洋娃娃,喜歡女生的小遊戲,喜歡很多帶有女生標籤的事物,加之長得也很瘦小,總是有很多人罵我是「娘娘腔」,難聽一點「太監」。好在成績一直不錯,也不是一個軟弱的人,不至於受到同學的欺凌。但我真的非常討厭別人說我「娘娘腔」,我是男生啊,只是喜歡的東西跟一般男生不一樣而已,結果就是到現在有人說我秀氣、漂亮、可愛我都不喜歡,因為一切帶女性化的詞語總會讓我想起小時候別人罵我娘娘腔的場景。

好在我並不是性別認同障礙,只是由於那個時候性教育的匱乏,身邊又女性居多,導致性別認同模糊,隨著長大,越發明確自己是男生,也樂意做男生。但無論如何那麼小就自發地喜歡偏女性化的東西絕對不是這個好兆頭。

另一個點是,隨著青春期的到來,身邊的男生都開始討論起女生來,哪個女生好看,哪個女生髮育得好,每當這個時候我只是微微一笑,隨便說幾句。但那時候我的注意力也沒被男生吸引過去,不會在他們討論女生時心裡想著男生。

第一次知道「同性戀」這個群體的時候是初中,我同桌的女生花痴地跟我說「夏河和落落」這一對兒,記得當時我只是「哦」了一聲,腦袋裡對這個並沒有什麼概念,也沒多想,轉頭又開始寫作業。

初中畢業後的暑假去某哥哥家玩,無意間發現了他藏在柜子里的AV,於是悄悄地看著那些成人片擼了一個暑假。

一切都是那麼正常,從來沒懷疑過自己。

性覺醒是在高一。某晚在網上搜索小說看,隨便點進一篇,看了幾章後發現,不對啊,主角怎麼是倆男生,但還是繞有興緻的看完了。看完後才發覺不對,兩個男生談戀愛乃至於做愛都是那麼美好,那一刻腦子裡閃現出一個大膽的念頭:我似乎也是同性戀。

這個念頭在腦子裡一出現就揮之不去,而且越來越明確:我就是同性戀。在認識到這一點的時候,似乎有種「開竅」的感覺,感覺自己生命中關於性的空白的部分被塗上了色彩,正是這一種complete me的感覺使我沒有多少懷疑便確認自己就是同性戀。只是在那晚,只顧為自己生命完整了感到興奮,而未想到這條路是多麼難走。

綜上所述,我覺得我自己是同性戀是天生的,不過也不排除後天環境的影響。小時候長期跟媽姐生活在一起,對「爸爸」這個概念認識很模糊,因為他總是不在家,總是不在家,總是不在家,我想小時候父愛的缺乏亦有一定程度的影響(很多同志朋友亦有一樣的體會)。

接下來便進入自我認同階段。

那一晚過後便開始對身邊的男生留意起來,才發現我是真的更喜歡男生(雖然到現在也沒遇到喜歡的男生)。在網上搜索很多的有關同性戀的文章、電影來看,對這個群體有了更深入的了解,才明白這是一條多麼難走的路。在這條路上遇到對的人是無比困難的事兒,遇到了也比異性戀更難走下去,走下去也不會被親戚朋友、社會認可,只能永遠是同居關係,得不到法律的保護,即使這樣義無反顧地走下去也不會有孩子,永遠不能為人父母。

一方面開始逃避,開始拒絕承認自己是同性戀,開始逼迫自己喜歡女生,逼迫自己看AV而不是GV,可是又什麼辦法呢,無論怎樣逼迫也騙不了自己,就連看AV時注意力都在男演員身上。另一方面,也如同所有青春期的男女一樣,瘋狂地渴望一段愛情,雖然內心一邊排斥同性戀,但也無比渴望遇到一個喜歡的男生,談一場戀愛。壓抑著,壓抑著。

那段日子是真的很難,白天帶上面具像普通男生一樣上課學習玩耍,晚上鑽進被窩後就開始哭泣,開始痛恨自己的不一樣,開始發誓要改變自己。更難的是這些痛苦只能自己默默承擔,沒有人了解,沒有人傾訴,沒有人懂,即使是最親近的父母最親近的朋友也只能戴著面具相處。可又能怎樣呢!

多少次破釜沉舟想要跟家人朋友攤牌,還是忍住了,最難捱的時候甚至想過為什麼要來到這個世界受罪,乾脆一走了之吧,好在也忍住了。我如此喜歡周迅也是跟這個有關係的,因為在最難熬的這兩年,我是靠看公子的電影、電視、訪談解壓的,她身上那種敢愛敢恨,毫無保留地去愛的態度也一定程度上影響了我。

這終究是個無解的難題,到後面已經麻木了,開始妥協——那我就先跟男生試試吧,等實在瞞不住也玩夠了的時候就找個女生里結婚給家裡一個交代吧。回過頭來看這個想法是多麼幼稚、多麼恐怖啊。

我想每一個同性戀者在這條路上都會經歷這樣一段難熬的自我認同階段,一方面拚命的否定自己,另一方面又無法抑制自己的本性。

渾渾噩噩到了高三,一切以學業為主,更多的精力放在了學習上,但這個問題終究無法避免。這時候迷上了同志文學、耽美小說,通過看別人的故事為自己摸索一條正確的道路。值得慶幸的是,看得書都是三觀很正、結局圓滿的書(或許是在潛意識裡排斥那些悲觀的書),都是講述兩個人憑藉愛與信念堅定地走了下去。雖然過於理想化,但卻燃起了我內心的希望,讓我們明白難走的路亦是路,只要你肯去拼搏,未必會輸,而人的生命只有一次,一定要遵從自己的內心,做真實自己。

痛苦的黑夜終究過去了,非常感謝自己在那個階段堅持了下去,不至於走向歪路。在同性戀群體中,有很多人因為在自我認同階段缺乏正確的引導,導致性格上的扭轉,變得恐同,或者學習下滑,甚至染上濫交、自殘等惡習,最終走向墮落。作為旁觀者的你們可能無法理解這種痛苦,但事實就是如此。

就這樣慢慢接受了同性戀這個身份,也開始向身邊的好朋友出櫃。

第一次出櫃是跟關係最好的一個女生,真的是鼓起了很大的勇氣,也做了無數次思想鬥爭,怕一旦出櫃我身上便貼上了同性戀這個標籤,無法撕去,也怕她無法接受,失去朋友。

記得那是一個下午,我們上著語文課,我在小紙條上寫下「有一個秘密很想跟你說:我是gay。」猶豫了很久還是傳給了她,我忘記她有沒有給我回復了,只記得她看了紙條後,緊緊地握住了我的手。眼淚無法抑制涌了出來,只好把課本立起來遮擋住,又把筆扔在地上,趁彎身撿筆的時候哭個夠。

第一次出櫃算是成功了,她從來沒有因為我是同性戀而異樣瞧過我。這一次出櫃也給了我很大勇氣,讓我知道無論怎樣還是有人愛著我的,於是逐漸又向玩得最好的男生出櫃,也很順利。

當然也有不順利的時候,高中畢業我約另一個玩得很好的男生出來跟他說這個事,他表示無法理解,不能接受,但即使這樣他也從來沒有惡語相向,沒有瞧不起我。能這樣我已經無比感謝,雖然現在只能漸行漸遠。

覺得自己還算幸運,身邊絕大部分朋友都沒有因為同性戀這個身份而遠離我,讓我感覺到這個世界的愛,也讓我有更加堅定信念走下去。

但這個身份也有帶來不便。交友時會留一個心眼,如果對方有表現出對同性戀的厭惡,便會保持距離。我高中的班長,能力非常強的人,我特佩服他,但言語間透露出對同性戀的厭惡讓我不敢與他做朋友。到現在跟以前的同學基本不聯繫了,同學聚會也不會參加。雖說不在意他人的看法,但人畢竟是社會動物,而這個社會並沒有那麼包容。

高考結束後填志願,沒填一個省內的大學,不敢留在家人身邊,怕會露出馬腳。長在農村,爸媽沒多少文化,他們是肯定無法接受的,他們甚至也許不知道世界上有同性戀這回事兒,又怎會想到這樣的事竟然會發生在自己乖巧聽話的兒子身上。

我一直是父母的驕傲,無論是成績還是人品在家鄉都屬第一,從小便是「別人家的孩子」。從不讓父母操心,到現在表現得更加乖巧,因為我希望在未來我攤牌的時候能用這個條件哀求他們的理解。「爸媽,這些年來我從未表現出格過,就這一件事情希望他們能理解。」甚至我想過把責任推到他們身上,逼他們接受。「我恨你們,是你們把我生成這個樣子的,讓我這麼痛苦。」你看我多麼殘忍,要如此傷害深愛我的父母。

十八歲生日那天為自己定下了「十年後出櫃」計劃,十年後二十八歲,總歸是瞞不住了,卻不知道該如何向父母坦白這件事。現在年紀小,倒不至於面對這些,但這終究是個難以逾越的坎兒。自我認同的那兩年太難,可跟父母出櫃才是最大的困難。

某一年除夕和家人邊談心邊喝酒,沒控制住喝高了,記得那晚我哭著跟媽媽說「我好難受啊,我心裡有事兒啊。」可是無論媽媽怎麼逼問,醉得不省人事的我還是沒有說出來,只一遍一遍地說「我不能說」。第二天媽媽跟我說這件事的時候我只能變現得跟沒事一樣,縱然我分明看見她眼裡的失望與擔憂。

我從來都是打碎牙往肚裡咽,不會和父母袒露心扉,但我想他們應該還是有所察覺的,知道我心裡鎖著一個秘密,也知道我不會輕易開口的。今年在家的時候,某晚媽媽來我的房間找我談心,提了這件事,我還是沒有說。她說「無論你做什麼我都會支持你」,我默默接了一句「希望你記住這句話」。

這幾年來我也時不時會跟家人打打預防針,比如說「總有一天我會讓你們失望的」,當然他們並不理解,而平時隨口一句「我不結婚」也會惹來家人的批評。

是的,我目前的想法是不會結婚,不會選擇妥協,也不忍心毀掉一個無辜女孩的幸福。但我終究是未出身社會的毛頭小子,現在的信誓旦旦在將來能否對抗父母、能否對抗世俗呢?

鄰居家的姐姐今年29歲才結婚,在此之前,每年回家都不停地相親,父母更是為了她的婚姻大事焦爛了額頭,在其他人面前也總覺得抬不起頭來。而等我到30歲的時候仍未結婚,我的父母又會是怎樣一副憔悴樣子?我躲得遠遠的,他們又怎麼面對左鄰右舍的風言風語呢?攤牌後他們若是採用一些極端的方法逼我就範,我又該如何?

每每想到此便壓抑得喘不過氣來,只能安慰自己「有愛就有希望」。

昨天在看刑法書的時候,看到書上解釋同性戀為什麼不是犯罪,雖然結論很對,但我實在不喜歡,怎麼能將同性戀與犯罪相比呢!愛是兩個靈魂的碰撞,只是對方的身體剛好與我一個性別而已啊。

從未覺得我們有任何特別的地方,與所有人一樣,我們渴望愛,渴望理解與尊重,然而我們的文化里總是對非主流的事物抱有偏見,認為不結婚是錯,不生育是錯,同性戀是錯,但請問錯在哪裡?小眾不等於錯誤,人生在世,每個人都有權利選擇自己的活法。不可否認的是每個人都有喜好,你可以不理解、不認同,但你無權朝他們身上扔石頭。

早前美國最高法院通過同性戀婚姻法案的時候著實感動了一把,彷彿是在黑暗中看到了一到曙光,雖然這道曙光並未照耀到我所在的這片土地。這個世界上最發達的國家邁出了偉大的一步,希望我過亦能跟上他的步伐。

關於同性戀婚姻,我當然是一百萬個支持,倒不是說我有多渴望婚姻生活,而是當別人對我們指手畫腳的時候,我能說「法律都承認的事情,你沒資格說三道四」,這叫活得更有底氣。只是希望未來某一天我們能以愛人的名義站在對方的身邊,行使作為愛人的權利。同時也希望藉助法律的力量開化民智,法律承認的事實,社會與百姓是不是更容易接納呢。

還有很長的路要走,衷心希望社會能對同性之愛給予寬容和體諒,希望未來某一天我們每個人都能牽手走在陽光下,希望故事的最後王子與公主、王子與王子、公主與公主都能幸福地生活在一起。

你來人間一趟

你要看看太陽

和你的心上人

一起走在街上

?

謹以此文獻給在荊棘路上走了六年的自己

以及

去他媽的世俗

備註:

封面圖片來自ins博主:桑拿大可 (sang__na)

推薦閱讀: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