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異性戀而言,同性戀可能是個「話題」,但對同志來說這卻是「生活」,生活非常麻煩,你我各有辛酸,何苦互相為難?也希望未來有一天,不會再有人為了跟我同樣的原因而感慨落淚。

——蔡康永

據台灣「中央社」報道,台當局立法機構「院會」17日三讀通過「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施行法」(俗稱「同性婚姻專法」),規定相同性別2人可向戶政機關辦理結婚登記;在親子關係部分則准用「民法」,采「繼親收養」,即當事人可收養另一方的親生子女。

2017年,台「大法官」宣布,「民法」不允許同性結婚的規定「違憲」,主管機關應以法律保障同婚,並在2年內改正,逾期未完成則比照現行婚姻自動生效。

今年2月,台「行政院會」提出「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施行法」草案,規定年滿18歲的同性伴侶可成立同性婚姻關係,互相承擔扶養義務、互為繼承人,並準備自5月24日起實施。不過,該草案也引發爭議。去年年底反同團體曾發動「三個公投」,均獲得通過。

視頻封面

04:52玫瑰少年葉永鋕

蔡依林演唱會上播放的「玫瑰少年」葉永鋕《不一樣又怎樣》紀錄片

2000年4月20日早上,年僅15歲的葉永鋕被發現倒在學校廁所的血泊中,不治身亡。葉永鋕一直是一位很乖的孩子,他體貼父母,很多長輩都會誇他。

但在學校卻因為性格不夠陽剛而被同學嘲笑娘娘腔,被霸凌,甚至還在上廁所時被強行脫褲子,使他再也不敢在課間去上廁所。多次向學校反映也沒有得到任何改善。最後他在一次音樂課下課前5分鐘去廁所,倒在了血泊中。最終也沒能查明死因。

看了這個紀錄片真的非常難受,一個沒有做過任何壞事的孩子就這樣被欺負,不明不白的離開了世界。只要不傷害其他人,我們每個人都有做自己的權力。不管你的性格如何,取向如何,所有人都是平等的。愛從來都沒有區別。

這讓我想起了青島15歲男孩5月14日留遺書自稱同性戀受欺凌出走的事兒,這兩天看了後續報道。他再次出逃,又被找回。班主任否認給孩子「棍棒之苦」和挖苦諷刺,表示「問心無愧」;孩子父親說,他沒有這個事,可能是編的。

我們不是福爾摩斯,真相究竟是什麼也無法下結論。可以確定的是,同性戀在這個社會仍然是普遍被另眼相待的。這孩子過的也並不快樂,心中有話無處訴說,只以遺書和出走來反抗。他有沒有被歧視嘲諷,左手手骨是不是曾被父親打致脫臼,其實並不難查,但老師否認,家長否認後,它將被視為「家務事」,就這麼不了了之,被其它新聞淹沒。

還有更早之前,一吳姓網友,因為發表的一片與同性戀有關的碩士論文,在單位受盡歧視和排擠。最後不堪忍受,在今年4月27日凌晨,在微博發布遺書,細數了在單位四年所受的白眼,所幸在廣大熱心網友的奔走努力下,被搶救回來了。

最後我想說,這個世界慢慢變得包容,雖然多多少少有反對的聲音,但是他們擋不住社會前進的車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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