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锦旗被引渡回国。(图/人民网)

▲姚锦旗被引渡回国。(图/人民网)

大陆中心/综合报导

「外逃生活太凄凉了,看上去好像你是自由的,实际一点都不自由!」涉受贿而外逃保加利亚13年的浙江省官员姚锦旗,30日被引渡回中国。这是今年三月大陆国家监委成立后,成功引渡第一案,也是首次从欧盟成员国成功引渡涉嫌职务犯罪的国家工作人员。

根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报导,在中央追逃办统筹协调下,中国和保加利亚两国反腐败和执法部门密切合作,顺利将职务犯罪嫌疑人姚锦旗引渡回中国。

1956年出生的姚锦旗是浙江省新昌县前常务副县长,涉嫌利用职务之便多次收受他人巨额财物,在2005年12月出逃。浙江省办案机关于同月对姚锦旗涉嫌受贿犯罪立案侦查。

国际刑警组织于今年10月3日对姚锦旗发布「红色通缉令」,姚锦旗最终于10月17日在保加利亚落网。保加利亚索菲亚地方法院于11月26日作出裁决,同意引渡姚锦旗返回中国。

姚锦旗于30日上午9点在北京首都国际机场三号航站楼休息室里受访时表示,「我2016年拿到了保加利亚绿卡,今年还提交了入籍申请,本以为终于自由了,没想到一上『红通』,没多久警车就开到了我面前。回顾过往13年,被抓是必然的!拖在那里,只会把自己拖死,断了后路」。

中央追逃办有关负责人表示,姚锦旗被成功引渡回国是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将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的成功实践,也体现了近年来我国积极开展反腐败国际合作的有效成果。此外,所有外逃腐败分子,抓住《关于敦促职务犯罪案件境外在逃人员投案自首的公告》最后期限,尽快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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