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後兩棒,一直落後中國隊的韓國隊突然從外道超越中國隊,暫居第一。韓國隊員的這一突破,打亂了中國隊員前進的部署,尤其是范可新,壓力很大。她要是不能超越韓國隊員,中國隊就只能排第二,屈居亞軍。

所以在衝刺的最後三四米,落後的范可新急於想超越韓國隊員,手上有撥人動作。但動作幅度不大,也沒打算用力推韓國隊員,如果這樣做,就明顯是犯規了。韓國隊員用身體封住了內道,范可新內切不成功,只能看著韓國隊員第一個撞線,范可新緊隨其後。

從范可新的動機來說,當然是想找空擋超越,在短道速滑這個項目上,輕微的接觸太正常了。至少范可新的手上動作,沒有影響韓國隊員的前進,連變道都沒有。根本不構成犯規。

中國國際級短道速滑權威裁判王石安就說了:"韓國隊員向終點衝刺時,明顯有個向里橫切的動作,我認為這裡面包含著一個很重要的橫切阻擋的思維在裡面。"也就是說,韓國隊員犯規在先了。

但是裁判團偏偏判得是中國隊員犯規,韓國隊員沒事。真不知裁判的判罰標準是什麼。李琰教練不知道,中國領隊不知道,場上的運動員也不知道。他們甚至不知道中國隊被判犯規的點在哪,就這樣莫名其妙的判了犯規,取消了成績。這就是當值裁判,不知道他們是瞎了,還是收了錢選擇性瞎眼了。

尤其是最後第三棒,韓國隊員為了阻止加拿大隊員超越,阻擋了加拿大隊員的路線,造成加拿大隊員摔出了跑到。這樣的犯規太明顯了,裁判竟然不做出判罰。這是為什麼?是什麼標準可以讓裁判這樣做?韓國隊員一場比賽有兩次嚴重犯規,竟然沒做處罰,他們是乾爹嗎?裁判們收了多少好處,才會做出如此骯髒的事情?

中國體育一直以來都會受到不公平的待遇。這樣的事情何時休?難道中國的發展強大還不足以得到國際社會的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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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觀的說范可新最後交接後的確有犯規動作,現場裁判的對於中國的犯規判罰是沒有疑義的。

范可新在交接後中國隊實際上處於稍微落後的形勢,韓國隊內道彎道減速而范可新外道試圖超越時有明顯的向內道橫切的動作,並且干擾到了內道韓國選手的滑行,在目前國際滑聯對於短道賽場的犯規處罰解釋來看判罰犯規沒有問題。

而且范可新作為中國隊目前中國短道隊短距離女子選手的領軍人物,之所以未能取得王濛和大楊揚那樣的成績與她關鍵時刻心態急躁容易犯規的老問題是分不開的。上屆冬奧會女子1000米比賽中處於落後位置的范可新,在無法超越對手的時候,情急之下竟然雙手拉拽韓國對手。

本屆冬奧會中國短道隊深陷犯規困擾,一方面是裁判對於本屆比賽的犯規判罰過於嚴格,但實際上並不僅僅針對中國,另一方面也要看到中國短道隊實力並不突出,與韓國相比處於下風同時多個國家湧現優秀短道選手競爭加大的不利局面。

一,最後一棒,在中國隊領先的情況下,周洋明顯體力不支,交接棒時被韓國隊從內道超越。二,范可欣接棒時已處於外道,且落後於韓國隊,緊接著進入彎道,范在落後的情況下,強行向內道擠,范可欣此時犯規。三,范可欣在接棒時,稍落後,如真有實力,在還剩兩圈的情況下,憑實力從外道強超,則不會出現任何問題,但這絕對靠實力,可獲金牌。不然就應甘居銀牌。強求金牌,導致動作不幹凈,犯規出局。


客觀的說,范可新確實犯規了。但賽事裁判公平嗎?不公平。

任何體育項目都有其比賽規則,做為運動員就要學好規則,合理合規的運用規則。對規則不了解,比賽違規受到處罰,那也沒什麼好說的。

那為什麼我們會認為不公平呢?就像教練李琰說的,我們的隊員有犯規,但整個冬奧會短道速滑賽場,包括這場比賽,其它隊伍特別是韓國隊都有犯規,為什麼就盯著中國不放,對韓國隊的犯規視而不見。

我們認為不公平的理由,不在於判我們隊員的犯規,而是這是個不公正的平台,規則沒有一視同仁的對待每一個參賽隊伍。


不承認差距北京冬奧會會更丟人!!!我們需要王蒙這樣的人物,回來好好總結一下吧,即使不判咱們犯規哪個項目能得金牌。


范可新交接棒後往內道擠犯規了,最後推崔敏靜也犯規了,都是無可爭辯的明顯犯規,現在短道和交通規則差不多,你這麼想一下,范前面相當於開車時有個車和你平行想並過來發生了剮蹭沒並成又回到自己道上,後面相當於高速上突然發現前面有有輛車速度極慢,剎車已經來不及於是緊急變到旁邊的道上給前車造成輕微追尾。短道14年前的規則是肩並肩就可以超越,超越引起的碰撞具體分析責任,現在是必須領先半個身位才允許,小半個都不行,非法超越不管是不是造成後果都要被判。還有手上不能有多餘動作,中國隊有個壞習慣,順手扒拉一下別人以後還舉手示意清白,你在後面人家在前面沒碰到對方你舉手幹啥


我覺得短道速滑規則有問題,有些運動員故意拉別人犯規,讓同伴去奪冠。我們為什麼不制定一個規則,誰也不能碰誰,有一點身體接觸就算犯規。另外,每人都必須在自己的滑道,不準變線,不準到別人滑道。我們可以借鑒短跑,長跑競走的規則,現在人為因素左右了比賽結果,長此以往,誰還會玩下去呢?


在現代化設備加持的情況下,理論上短道速滑是不會有誤判的。 這裡說的誤判是指違背裁判的維護比賽的主觀意志,所以那些讓失敗者不服的「誤判」本質上是裁判的權利,當然裁判也要用自己的職業生涯和前途來為自己的行為負責。 道德的要求是高過法律的,無下限的流量為主的所謂媒體不會懂也不需要懂,只是可惜了一大批懵懂的觀眾。奧林匹克是在高級體育精神和道德層面來建立廣譜規則,不是靠法律來維繫所有群體利益來平衡社會發展,包括低級生態鏈的組成部分。

建議先搞明白橫切和封堵的概念,橫切這個詞關鍵在於切,直觀解釋就是前進路線方向有橫向的分力,分力的作用直接施加在超越者的身體上,如果你同意我的解釋那就再看幾遍視頻,韓國是否有一丁點「切」在超越者身上,再看范可新是不是在「切」,切菜的切,當然如果你不同意我關於橫切概念的解釋,我們就不需要再交流了。

不知你是否記得央視轉播嘉賓,無論是楊洋還是劉秋紅,都在各項預賽里反覆說到希望領先的中國運動員做好線路封堵。韓國運動員衝線之前是在絕對領先的位置進行線路封堵,用意很明顯,但是你覺得犯規么?


仔細看了中國短道速滑隊在這次奧運會上的幾次判罰,大部分判罰是公允的,我們沒有做到盡善盡美,不適應裁判判罰的新尺度,嚴重的「瓦倫達效應」也讓運動員背負了太多的包袱,競技比賽不是「非黑即白」的判斷題,有天時,有地利,有人和,我們要做的是儘力提升自己的能力水平,讓中國體育的聲音更加響亮,讓裁判判無可判,不要總是以「被害者心態」看待所有的問題,這不是一個大國應有的擔當。當然對於爭議,我們也要據理力爭,盡人事聽天命,相信未來的奧運會會更加公平公正!


這個問題在於我們怎麼理解犯規。我們沒有必要討論犯規動作是不是犯規,我們應該討論限度的問題。即我達到什麼程度才算作犯規。進而,我們才可以繼續討論裁判不一致的問題。李教練已經說了裁判不一致的問題,其實也是間接承認了我們多少存在犯規動作,但是這並不說明我們就應當確認裁判對我們的判罰是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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