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吳銘峯/臺北報導

商業訴訟案件因涉及各種專業知識,大部分的法官都無法做出精準判斷,因此許多商業訴訟到最後都衍生出更多爭議,無法達到法院定紛止息的功用。有鑑於此,司改國是會議決議,要設置專業的商業法院,聘請商業大老、專家,前來擔任訴訟前調解委員,或是訴訟中的商業調查官,讓商業訴訟案件盡早獲得解決。

提到著名的商業糾紛,創投教父柯文昌的普訊內線交易案,柯文昌針對商業市場評估做出判斷後,進行商業投資、買賣,所有的收益均歸入創投基金中,自己未多取一分一毫,但卻遭法院認定有罪,判刑9年定讞。柯文昌的經歷,還引起宏碁創辦人施振榮、和碩董事長童子賢、臺達電創辦人鄭崇華、國泰金董事長蔡宏圖等企業大老,大動作出面聲援。另外百貨龍頭SOGO股權爭奪案,更是衍生出80多起官司,每一件都是更審、再審,爭議至今難解。

有鑑於此,司改國是會議中就發現,因為商業訴訟案件太過複雜,若透過普通法院的訴訟程序,無法解決紛爭,因此司改國是會議決議設置商業法院,希望透過專業的審理程序,有效解決商業紛爭。而設置商業法院的重責大任,就落在司法院民事廳長邱瑞祥身上。

邱瑞祥長期擔任民事審判業務,腦筋清楚、條理分明,也審理過不少商業訴訟,因此對設置商業法院的必要性,非常清楚;而在經過一連串的籌備會議後,目前《商業事件審理法草案》已接近完工,草案共計49條條文。邱瑞祥指出,目前初步達成規劃商業法院與智慧財產法院合併設置、為高等法院層級、所需法官人數為9人、管轄重大商業民事事件。

另外草案的主要內容,除了界定重大商業事件範圍及專屬管轄外,並將律師強制代理、調解前置、專家證人、祕密保持命令等制度納入,另亦設置商業調查官,作為輔助法官之重要人力。邱瑞祥指出,商業事件審理法的調解,未來將邀集商業界大老擔任調解委員,更有效率;另外商業調查官也會聘任商界專業人士,協助法官調查評估案件,屆時這2項措施,將幫助法官更正確判讀商業糾紛行為。

商業法院的設置,預計將能更有效解決商業訴訟紛爭,搭配線上起訴、電子卷證、線上強制執行等措施,營造商業便利的環境,更有利我國商業發展,也能吸引外國資金更多進入臺灣,各界引頸企盼。

▼ 民事廳長邱瑞祥。(圖/記者徐文彬攝)

▲▼ 民事廳長邱瑞祥,邱瑞祥 。(圖/記者徐文彬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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