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多年前,當時才 20 歲的孟某在西藏偶遇大自己 7 歲的女驢友,併發生姐弟戀。10 多年後,對方帶着兒子來起訴他,索要子女撫養費。近日,常州市橫山橋法庭審結了該起非婚子女索要子女撫養費糾紛案。

  2005 年 12 月,20 歲的常州市小夥子孟某跟隨叔父到西藏工作。出於機緣巧合,孟某偶遇了去西藏遊玩的成都女孩方方。雖然方方比孟某大七歲,但由於兩人的生日是同一天,兩人從最開始的莫名好感,很快地轉入相識恨晚的熱戀狀態。所以即使是方方回到了四川,兩人還是設法見了好幾次面。

2006 年 10 月,方方不慎意外懷孕,同時經醫院檢查,由於方方個人體質原因,不能隨便進行手術,也就是說如果方方中止妊娠,以後將很難再懷孕。而另一邊孟某卻不同意與方方結婚。幾經溝通,都是不歡而散。要強的方方,於是匆匆忙忙回到老家鄉下,另外找了一個人結了婚,生下兒子。

       孩子也是跟隨方方當時的丈夫取名林某,報上了戶口。再後來,方方離了婚,一個人艱難撫養兒子。

          近年來,隨着孩子教育費用的增長,方方一個人撫養兒子,越發感到捉襟見肘,多方輾轉打聽找到孟某,想讓孟某承擔部分費用。而十年來,孟某這邊亦已結婚生子,關鍵還生育了兩個孩子。面對這個 “ 從天而降的兒子 ” 和小說裏纔有的橋段,孟某的妻子完全蒙了頭,夫妻之間衍發一場 “ 家庭大戰 ”,最終消息傳出去,家族上上下下還將矛頭指向當年帶孟某去西藏的叔叔,責怪沒有監護好孟某,於是相關牽扯人員的生活秩序也全都亂了套。

  最後,在當地鎮、村調解人員的見證下,方方和孟某共同啓動了親子鑑定程序。2018 年 2 月,鑑定機構出具了報告,林某與方方、孟某存在親子關係。2018 年 3 月,林某將孟某起訴至法院,主張作爲非婚子女,要求親生父親孟某承擔子女撫養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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