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大家有沒有發現,法雅客【fnac】已經默默改名了。

法雅客2

它現在中文還是叫【法雅客】,外文的部分已經變成【FAYAQUE】

我自作主張的認為,這個新的外文太長太醜太難發音,所以在企業識別上特別低調難找...

法雅客1  

那原本的fnac呢? 據說已經離開臺灣了,

法雅客3

 

所以,又是一個代理外國品牌,加了中文名稱,然後原公司撤資後,臺灣公司繼續享用品牌名稱和原始風格的例子

當然你會說,那中文名稱是臺灣人註冊的,使用上有什麼好爭議的?

問題就在於,沒有那原始的外文商標,也不會生出這中文商標,況且,在取名過程中,跨國企業不會對你的中文商標,提出任何意見和建議嗎?

當然會。

所以,我們會陸續活在時空錯亂的幻覺中,

一家裝潢好好的餐廳忽然倒了,接手的人只要換了招牌,就能重新營業

消費者只有喫到發現味道不對,去向店家求證時,才發現你以為的那家店已經倒了!

當然,店家不可能大張旗鼓地說: 那一間你常來的生意很好的店已經倒了,我們是新的品牌!

 

像這樣繼承曾經代理過的品牌的商標、名稱和風格,不管有沒有買斷股權

站在創意人的角度,你覺得如何?

另外提一點,你覺得這個品牌的外文商標取為 【FAYAQUE】,背後到底隱含著什麼用意?

  

曾經帶頭將臺灣電影全票從180漲到250的華納威秀影城,原本是由美國華納(Warner Bros)影業,

以及和澳洲戲院龍頭老大威秀(Village Roadshow)集團共同經營的跨國電影集團。

自從華納電影和威秀戲院結合之後,它們在全世界複製相同規格的戲院制度,

從裝潢、票價、飲食、座位到種種臺灣從來不會是問題的禁帶熱食等規定,

曾經讓臺灣本土戲院感覺到一些威脅,因為就算華納威秀的票比人家貴,但就是有人願意多花錢,到華納威秀這種小廳戲院看電影。

 

自從華納威秀來臺灣後,各大戲院開始跟進把大銀幕通通改成小廳的戲院,

但全世界最賺錢的電影院國賓戲院卻還是堅持要大銀幕才能讓觀眾看得爽,

後來證明堅持高票價、小廳的華納威秀還是不賺錢,

將斥資八千萬美金投資的華納威秀影城交給香港嘉禾集團、臺灣中環集團及宏泰集團接手。

 

妙的是大家熟悉的「華納威秀」四個字,竟然被新的戲院經營者留下了「威秀」二字,

但這並不代表是華納撤資、威秀留了下來,因為我一度以為是華納與威秀對於臺灣獲利的期望不同,所以華納單獨離開。

沒想到竟然是華納威秀決定離開臺灣市場,但接手的人卻把「威秀」二字留了下來。「威秀」原本的英文是「Village Roadshow」的簡稱,

但改名後的「威秀」卻是一個字面上看不出意義的「VIESHOW」。

這麼一來,如果有天澳洲威秀戲院系統重新決定要來臺灣發展,那麼它就不能再用「威秀」這兩個原本的名字,因為「威秀」二字已經代表「VIEWSHOW」了!

 ok

這樣「沿用」(我不願意說盜用)外國連鎖產業的例子並不是第一樁了,

還記得「OK」便利商店嗎?這個在北美開了50年的便利超商,其實並不叫「OK」,而是「Circle K」,

意思是「圓圈K」,也就是商標上的那個圖案:一個圓圈裡面有個K。

 

1988年9月,臺灣的豐羣企業集團與全球第二大便利商店連鎖體系美國CIRCLE K合作,

在臺北同時開幕三家OK便利店,從此展開「OK便利店」在臺灣發展的序幕。

不過,它們卻在1997年更新CI,將原本的商標變成了大家口中的『OK』,

從此美國的「Circle K」就理所當然的變成了「OK」便利店,而且所有消費者一點感覺都沒有!

 

其實我並不知道這些演變中間是發生了什麼事,但很明顯的是當臺灣人要引進某個外國事業來臺灣經營的時候,

請記得先把中文名字註冊下來,然後一定要把你註冊的名字打響,這樣將來老外不玩的時候,你就還可以用這個名字魚目混珠繼續玩下去喔!

而且,大家對於你這樣「沿用」老外企業名字的事情,可是一點意見都沒有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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