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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南方的讀者與我聊天,談及其本地網貸平臺普遍有現金貸板塊,當然在表面的法律結構上看不出來雙方有“股權關係”。然而,在開曼BVI或順藤摸瓜找到N層之上的最終實際控人往往可以看出端倪。

那麼,爲啥網貸平臺偏愛現金貸業務?

1、P2P雙降壓力,用現金貸緩釋

誠然,網貸行業正在經歷緩慢而持久的陣痛,“退出”是大多數網貸平臺的最終歸宿。然而,“良性退出”的要求極高:第一,法律上基本沒有重大瑕疵;第二,有足夠的資金實力。

P2P網貸平臺不合規的企業佔比很高,從嚴格意義上講,非法吸收公衆存款罪這個罪名就如同“達摩克里斯之劍”始終縈繞,從未消失。加之,近一年半外部經濟環境有變化,“逃廢債”大行其道,導致網貸平臺的日子並不好過。

然而,處於“灰色地帶”的現金貸,卻正好獲得了喘息的機會,因爲政策法規都集中規制P2P網絡借貸。現金貸本來就灰色,沒有變白的機會。索性大家甩開膀子幹,利潤相當豐厚。年紀輕輕就身家過億者,並不鮮見。

網貸行業持續高壓態勢,雙降讓很多平臺的利潤率跌至谷底,又要“打腫臉充胖子”跟出借人羣體說:咱們逾期率爲0。呵呵,真實的逾期率行內人都有數。那麼,中間的鴻溝誰來填?也許就是能賺快錢的現金貸業務罷了。

2、民間金融,底層邏輯仍在

還記得現金貸剛火那年,颯姐受邀到北京大學國發院討論現金貸何去何從的課題,當時左手邊就坐着某現金貸行業的大咖。

他談到,其放出的資金爲從銀行得到的授信等等,當時,俺提示了高利轉貸等風險。後來,銀行等金融機構的孃家發現了問題,果斷掐斷了這條路。

然而,民間金融的星星之火,依然閃耀。

從世界範圍看,銀行等金融機構很難做到對全體國民的“金融服務全覆蓋”。對於長尾客戶,商業銀行的興趣不大,甚至處心積慮繞行。

嫌貧愛富纔是banker的本色,我們不可能從道德上強迫他們,同樣的工作時間+人員成本當然要追求投入產出比最高的商業模式。但是,民間金融作爲傳統金融服務的有益補充,就可以找到自己的位置。

現金貸作爲泛民間金融的一份子,在現實生活中給中低收入人羣提供了金融服務。還記得美國某任副總統說,如果沒有那些放高利貸的人,我那單親的媽媽不可能買上房子,並安置我們兄弟姐妹讀書。他的母親來自底層,靠打零工生活,銀行不敢相信她有還款能力,不願意借錢給她......

道理是相通的,用經濟學的方法去篩選“需求”更能做好“資源配置”,不是爲誰開闢特殊通道,而是“着急的人多花成本,得到服務”這才能把最需要服務的人篩選出來,並給予一個足夠合理的服務對價。

因此,我們發現現金貸有一定的社會需求,在短時間內很難消除,各監管機構和辦案機關不必有“潔癖”,要達到“乾淨透明”的效果,很難。

3、出海,去東南亞

在去年爆雷潮出現後,我們非常擔心的一家網貸平臺平安無事,順利過關。其商業模式還處於P2P1.0版本,實控人膽子大,有資金池嫌疑,然而,其現金流充裕,誰來兌付都痛痛快快,輿情一片溫馨。

據瞭解,該平臺實控人和高管團隊很早就佈局出海發展現金貸業務,目前在東南亞諸國取得了當地能取得的各種金融牌照和類金融機構牌照。把從中國實踐的風控模型和營銷套路,跑到第三世界國家“降維打擊”了其本國民間放貸行業。

由於金融科技實力較強,比較優勢明顯,現在這家平臺的運行良好,海外板塊給國內板塊輸血,良性清退有望(內個,有錢不是萬能的,沒有錢是萬萬不能的。)。

一次在某航班颯姐讀《參考消息》,其中有一篇外國報紙的翻譯文章,談到澳大利亞一高管批評咱們中國的小型放貸機構太兇猛,佔領了東南亞很多國家的民間金融市場。

俺不禁心頭一樂,無心插柳柳成蔭,如果現金貸在我國法律制度下是灰色的,那麼,到金融管理風格不同的其他法律凹地去尋找“增長點”,未嘗不可。

4、寫在最後...

我們反對“套路貸”、反對“砍頭息”、反對“714高炮”,這個原則不能變。但我們要觀察市場,他們是最新最活躍的一份子,每天都爲生存下來而絞盡腦汁,試圖突破,有時候打法律“擦邊球”......

既然民間金融自古就有,也不會短時間內消除。我們不主張採取過度高壓處理的辦法,還是要保有一定的空間,纔能有張力和活力。一刀切的辦法,只能帶來過猶不及的效果,懇請監管各方予以考慮,也無需動輒就搬出刑法給一個“非法經營”的帽子。

最後,現金貸業務出海,到拉美到東南亞到澳洲,也採取全球化戰略未嘗不可。畢竟各國法律文化不同,寬容度有別,如果能找到一個夾縫,也許類似業務會在牆外開出花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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