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複試調劑基本常識

1、什麼是調劑?

調劑事實上就是生源的合理流動,從報考情況來看,報考熱度較高的學校招生名額有限,而報考熱度相對低的學校又出現缺額,調劑事實上就是未能如願進入複試的同學的「二次報考」,只不過這種報考需要具備一定的條件。

2、調劑需要什麼條件?

(1)調劑首先要求初試成績(即總分和單科成績)均需符合所要調入院校地區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例如某甲一志願報考北航法學院未能進入複試,其所欲調劑到山東政法學院就需要其初試成績符合A區國家線要求;某甲所欲調劑甘肅政法就需要其初試成績滿足B區國家線要求。 (2)調入專業與第一志願報考專業相同或相近。以法學專業為例,第一志願報考法律(非法學)專業學位碩士的考生不得調入其他專業,其他專業的考生也不得調入該專業;法學學碩一般來講,可以調劑法律碩士(個別學校另有要求的除外)。

(3)國家按照一區、二區確定考生參加複試基本分數要求。一區包括北京、天津、河北、山西、遼寧、吉林、黑龍江、上海、江蘇、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東、河南、湖北、湖南、廣東、重慶、四川、陝西等21省(市);二區包括內蒙古、廣西、海南、貴州、雲南、西藏、甘肅、青海、寧夏、新疆等10省(區)。

(4)報考「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幹人才計劃」的考生不得調劑到該計劃以外錄取;未報考的不得調劑入該計劃錄取。

二、法學複試調劑流程

(1)登錄:考生憑網報時註冊的用戶名和密碼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的網上調劑系統。如果忘記了用戶名或密碼,請使用找回「用戶名」或「找回密碼」功能。

(2)查詢:考生在填報調劑志願前需認真閱讀各招生單位在其院校信息欄目里或其它途徑公布的調劑要求,登錄調劑系統後可查詢各招生單位的專業缺額信息。

(3)報名:通過調劑系統選擇已發布缺額的招生單位和專業,填報調劑志願(可同時填報3個志願)。

(4)複試:提交調劑志願後,招生單位將反饋是否參加複試的通知。請考生及時登錄調劑系統,查看志願狀態和招生單位的複試通知。如果收到複試通知,請考生按照招生單位的調劑要求辦理相關手續並通過調劑系統回復是否同意參加複試。

(5)待錄取:考生在複試結束後,如果符合錄取條件,將收到招生單位發送的「待錄取通知」;考生接到招生單位發出的待錄取通知後,需在單位規定時間內登錄調劑系統確認,否則招生單位可取消待錄取通知。考生一旦接受待錄取通知,表示調劑完成,將不能再填報調劑志願、接受複試或待錄取通知。考生如欲取消已確認的待錄取通知,必須徵得已被待錄取單位允許,在招生單位取消待錄取通知,並且考生登錄調劑系統進行確認後,方可繼續填報調劑志願、接受複試或待錄取通知。

(6)複試沒有通過:此類考生仍可繼續填報調劑志願。

三、複試調劑需要注意的問題

1、參加調劑的考生每人可在網上填報3個平行調劑志願,提交後的調劑志願在48小時內不允許修改(每個志願單獨計時),以供招生單位下載志願信息和決定是否通知考生參加複試。48小時後,考生可修改調劑志願。注意事項:大家的三個平行調劑志願一定是在充分了解了調劑院校的信息,並且與研招辦老師充分溝通之後再做填寫,切不可抱有這種想法,報一個符合條件的,另外隨便報兩個碰碰運氣。這樣做的結果就是一旦出現符合條件的院校,自己受限於48小時無法修改的規則,與理想調劑院校失之交臂,錯失良機。

2、當大家填報三個平行志願後,可能會出現三所調劑院校或者兩所調劑院校同時發出「複試通知」,屆時接受了一個志願的「複試通知」,不會影響其他志願,但是招生單位可以看到考生收到「複試通知」的歷史記錄。

3、接受複試通知後,意味著可以參加該調劑院校的複試。這時個人需要查詢該學校所調入的專業的考試科目進行相應的準備。

4、假如參加了兩到三所調劑院校的複試,且均發出了待錄取通知。此時只能接受一所調劑院校的待錄取!考生一旦接受待錄取通知,表示調劑完成,將不能再填報調劑志願、接受複試或待錄取通知。考生如欲取消已確認的待錄取通知,必須徵得已被待錄取單位允許,在招生單位取消待錄取通知,並且考生登錄調劑系統進行確認後,方可繼續填報調劑志願、接受複試或待錄取通知。

5、處在邊緣一志願目標院校複試線邊緣的考生能否參加呢?可以申請調劑。招生單位(含第一志願招生單位)可以看到考生填報的調劑志願信息。注意:考生一旦接受待錄取通知,表示調劑完成,將不能再被一志願招生單位待錄取。(舉例而言,某甲報考西南財經民商專業,考了315,根據以往經驗是達不到複試線的,此時某甲可以不待複試分數線出來提前準備調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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