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時報【周毓翔、王莫昀╱臺北報導】

國民黨團書記長曾銘宗、藍委賴士葆、費鴻泰昨到臺北地檢署告發工研院投資臺杉涉背信。曾銘宗表示,工研院是100%由經濟部主導的財團法人,工研院子公司創新工業技術移轉公司投資臺杉公司7,500萬元,持股59.5%,竟為配合政府,迴避監督之不當政策,放棄合法權益,未選任任何董監事,涉有背信罪嫌。

派董監需政策決定

工研院則強調,創新工業技術移轉公司獨立自主營運,有獨立的董監事會,投資評估過程也經由其審核程序辦理,投資臺杉案與工研院決策無關,工研院沒有參與,故並無涉及背信。行政官員則無奈表示,是否要派董監還需視高層的政策決定。

曾銘宗表示,臺杉管理顧問公司資本額1.26億元,來自創新工業技術移轉公司的7500萬、行政院國家發展基金管理會投資的5000萬,各自持股59.5%、39.68%,其他還有臺灣銀行投資100萬元、持股0.8%。但臺杉董監事名單6人中,除了國發基金派2人擔任董事,臺銀派1人為監事,「創新公司卻未選任任何董監事,涉及背信罪。」

曾銘宗質疑,創新公司是工研院百之百投資的子公司,到底是誰出面協調工研院,去投資臺杉公司?此外,創新公司在臺杉持股近6成,卻沒有派任何董監事,這是行政院交代,或經濟部?放棄對臺杉公司的法定權益,這就是涉及背信罪。

未參與子公司決策

工研院昨日指出,創新公司為工研院自有資金成立的子公司,是國內第一家兼具技術移轉與創投服務概念的機構;主要透過整合技術、資金、人才與管理等資源,協助將技術能量擴散至民間,落實技術自主能力產業化,協助臺灣產業升級。

工研院強調,創新公司獨立自主營運,有獨立的董監事會,投資評估過程也經由其審核程序辦理,選擇投資臺杉案,與工研院決策無關,即便未來要派任臺杉公司董事,也須由創新公司決定,工研院沒有參與,所以也無涉及背信。

費鴻泰則指出,臺杉公司2席董事分別是龔明鑫、陳良基,代表國發基金,而臺銀投資100萬元,佔持股比例不1%,由朱澤民取得一席監察人席位。吳榮義、黃日燦、楊育民等董事並非法人代表,而是自然人身分代表,明明是工研院投資的子公司,為何是由自然人出任董事?這難道沒有「蔡友友」圖利、酬庸關係嗎?

轟圖利酬庸蔡友友

賴士葆痛批,民進黨執政之後,有權力就敢要錢、撒錢、搬錢,臺杉公司推出臺杉水牛1號、2號創投案,其中泛公股銀行持股高達6、7成,卻不受任何監督,他質疑臺杉向銀行搬了105億元,簡直是「金融版鐽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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