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報【記者呂佳蓉╱臺北報導】

在大陸1日開始發放港澳臺居住證之際,由政治大學法學院與陸委會主辦的「中國大陸發布實施港澳臺居民居住證申領發放辦法對臺灣的衝擊與影響」座談會昨日在臺北舉行。政治大學國際事務學院副院長黃奎博表示,居住證不代表入籍大陸,且兩者並非同一種官方文件,而陸委會不排除要修法,並指稱有國家安全之疑慮,這對於申領居住證者太過沉重。

昨日座談會主持人為政治大學法學院院長王文傑,與談人分別為三泰管理顧問股份有限公司林永法董事長、投資中國信息網社長李孟洲、臺灣守護民主平臺理事宋承恩與黃奎博。黃奎博從四個面向分析居住證的議題,包含大陸是否以此喫我方豆腐、臺灣居民在大陸課稅的問題、居留證與入籍大陸的問題。

黃奎博指出,大陸將臺灣居民視為「中國公民」的用法是自1991年前總統李登輝時就開始,並非現在才開始;而我方有《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將大陸地區的人民指稱為「指在大陸地區設有戶籍之人民」。從法律上講,也不用想成陸方喫我方豆腐,因為陸方有內部的考慮,我方有我方的主張。

有關課稅的問題,他指出,2015年8月兩岸的政府簽署《海峽兩岸避免雙重課稅及加強稅務合作協議》,若當時能夠落實此協議,現在課稅便不是大問題,我方卻因內部政治因素到現在還讓協議躺在立法院,非常可惜。

針對居住證與入籍大陸的問題,黃奎博表示,雖然居住證有許多制度設計都是從大陸身分證而來,但二者並非同一種官方文件。陸委會說不排除要修法嚴加管制,還指稱有國家安全的疑慮,但國家安全是虛無飄渺的概念,可以用得很政治,若最後居住證演變成與入籍大陸有法律上直接聯繫,他個人贊成政府採取嚴格動作,但還沒有時,以國家安全的大帽子扣上申領居住證者是太沉重。

而有關陸方搞統戰,他指出,我政府應要讓居住在臺灣、工作在臺灣的吸引力要更大,讓臺灣政治要穩定、經濟要繁榮,讓大家願意把臺灣當成工作的目的地、居住的定居地之一,唯有強化自身的實力與吸引力,最後讓人民自由選擇,他的遷徙的方向要往哪裡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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