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逝者安息,死者为大,我为一个未成年少女失去生命感到悲痛遗憾。

其次,和大多数人一样,对于罪犯的恶劣行径表示谴责。

再者,对于未成年人保护法提出质疑,我认为凡是接触过教育的人,无论年龄大小,都应担负刑事责任。中国人宁缺毋滥。

最后,我想说,除了无法抗拒的自然灾害、意外灾难比如车祸等天灾,本来都是可以挽回的,也就是人祸,那么神木这起案件,罪魁祸首是那些游手好闲的罪犯,他们的罪责是无可辩驳的;但是我想说的是,这个少女被害也和自己有关系,所谓近墨者黑,近朱者赤,一个女孩子,正值青春期,被人一追必定分不清东南西北,但是我认为一个初中生,并不应该缺乏辨别一个人的品行的能力和自我安全防范意识,如果这个女孩子不去和这些三教九流接触,就不会惹祸上身,我身边这样的女孩很多,我们小镇上的,都是一些辍学在社会上瞎混的,年龄不大,没有文化,但是小女孩看起来很酷很喜欢,我想说,一个孩子不论男孩女孩如果整天是这样的状态,是家庭教育的缺失,我的爸爸妈妈从小教育我不要和人打架厮混,回家要帮助父母干活,待人有礼貌,学习要努力,要有理想,我从小从骨子里就瞧不上这些垃圾混混,而现在的女生已经和我们初中那个时候的女生大不是一个时代的人了,随著互联网的日益发达,人的思想、理想都开始发生变化,女生在社会上始终是一个弱势群体,如果不懂得保护自己,去和一些心术不正的人接触,最终只会害了自己。所以提醒每一个家长,每一个年轻人,不要做违法犯罪的事情,不要去接触不良的人,就好比我们到火车站,经常有人拉你住店,拉你坐车,那么我们大多数人都是理都不理。

还有,如果自己品行端正,那么你交往的人也应该是品行端正的人,邪恶总是存在,如果你不接触,邪恶就不会跟著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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