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吳孟  𡡅� A臺南報導
一○七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暫繳稅款原繳納期限為至三十日止,但財政部南區國稅局表示,如因八二三水災重創致遭受重大財產損失、無法於期限前繳款者,可申請延期或分期繳納。
南區國稅局說,申請延期或分期繳納者,可於十月一日前,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向所轄之分局、稽徵所提出申請,經覈准後延期或分期繳納的暫繳稅款,無須加計利息。
所需相關證明文件包括稅捐稽徵機關或其他有關機關核發之災害證明文件、經稅捐稽徵機關收文之災害損失申請函及損失清單影本。納稅義務人因天災、事變或不可抗力事由,領取機關、團體救助金、賑助金等,或為直轄市政府列冊受災戶之相關證明文件。及其他因天災、事變或不可抗力之事由,不能於規定繳納期間內一次繳清應納稅捐之相關證明文件。
該局說明,申請延期或分期繳納應納稅捐,僅得就延期或分期繳納擇一適用。
該局表示,可至該局網站下載「營利事業因天災事變申請延期或分期繳納稅捐申請書」,或至所屬分局、稽徵所索取申請書,填妥後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向管轄分局、稽徵所親自送件或郵寄申請。
記者吳孟  ?/臺南報導
八二三大豪雨造成不少民眾車輛泡水,市政府財政稅務局表示,減免原則從簡、從優、從速、從寬,減免項目包括使用牌照稅、汽車燃料費及綜合所得稅。
財稅局指出,使用牌照稅受災車主請依據車輛受損情況,檢附以下資料,於九月二十五日前就近至該局五個分局,臺南、麻豆、新營等監理站、白河、麻豆、玉井、歸仁、永康、東南、安南等地政事務所及善化區公所,均可辦理。
其中短期維修的車輛:檢附修車廠證明(有進出廠日期)+申明書(或照片)+退稅申請書(含存摺資料)。長期維修且需報停的車輛:檢附停駛登記書+修車廠證明(有進出廠日期)+申明書(或照片)+退稅申請書(含存摺資料)。不堪使用報廢的車輛:檢附報廢登記書+申明書(或照片)+退稅申請書(含存摺資料)
汽車燃料費部分,辦理報廢、繳註銷、停駛者,計徵至災損前一日,辦理汽車修護者,憑汽車修理廠開具證明文件,按修車日數減免,請於一○八年二月二十五日前向各監理站提出申請。
另綜合所得稅,無法修復者,依原價價格|折舊認列,可修復者依修理費核實認列,受有賠償或殘值出售之金額者,應列為損失之減項,請於災害發生後三十日內向國稅局報備。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