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註冊商標無效宣告的申請條件

註冊商標無效宣告的法律依據,《商標法》第四十四條,已經註冊的商標,違反《商標法》第10條、第11條、第12條規定的,或者是以欺騙手段或者其他不正當手段取得註冊的,由商標局宣告該註冊商標無效;其他單位或者個人可以請求商標評審委員會宣告該註冊商標無效。根據這一規定,宣告註冊商標無效的條件,包括以下兩個方面:

(一)商標中含有不得作為商標使用的標誌、形狀的,具體包括以下三種情形:

1、使用商標法第10條禁止使用標誌的商標。按照商標法第10條的規定,下列標誌不得作為商標使用:

(1)同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家名稱、國旗、國徽、國歌、軍旗、軍徽、軍歌、勳章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以及同中央國家機關的名稱、標誌、所在地特定地點的名稱或者標誌性建築物的名稱、圖形相同的;

(2)同外國的國家名稱、國旗、國徽、軍旗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經該國政府同意的除外;

(3)同政府間國際組織的名稱、旗幟、徽記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經該組織同意或者不易誤導公眾的除外;

(4)與表明實施控制、予以保證的官方標誌、檢驗印記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經授權的除外;

(5)同「紅十字」、「紅新月」的名稱、標誌相同或者近似的;

(6)帶有民族歧視性的;

(7)帶有欺騙性,容易使公眾對商品的質量等特點或者產地產生誤認的;

(8)有害於社會主義道德風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響的。同時,縣級以上行政區劃的地名或者公眾知曉的外國地名,不得作為商標;但是地名具有其他含義或者作為集體商標、證明商標組成部分的除外;已經註冊的使用地名的商標繼續有效。

2、使用商標法第11條禁止作為商標註冊標誌的商標。按照商標法第11條的規定,下列標誌不得作為商標註冊:

(1)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稱、圖形、型號的;

(2)僅直接表示商品的質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數量及其他特點的;

(3)其他缺乏顯著特徵的。提醒您需要注意的是,上述三類所列標誌經過使用取得顯著特徵,並便於識別的,可以作為商標註冊。

3、使用商標法第12條禁止註冊形狀的商標。

按照商標法第12條的規定,以三維標誌申請註冊商標的,僅由商品自身的性質產生的形狀、為獲得技術效果而需有的商品形狀或者使商品具有實質性價值的形狀,不得註冊。

(二)以欺騙手段或者其他不正當手段取得商標註冊的,具體包括兩種情形。

1、以欺騙手段取得商標註冊的。所謂欺騙手段,是指申請人採取虛構、隱瞞事實真相,或者偽造申請書及有關文件等方式,取得商標註冊。

2、以其他不正當手段取得商標註冊。所謂以其他不正當手段,是指申請人採取欺騙方式以外的其他不正當方法,如通過給經辦人好處等方式,取得商標註冊。

二、註冊商標無效宣告的類型

(一)商標局依職權進行無效宣告(絕對理由),當事人可以向商評委申請複審。

(二)商評委依絕對理由的無效宣告:主體不限,期限不限

(三)商評委依相對理由的無效宣告:在先權利人或者利害關係人,在爭議商標註冊之日起五年內提出,馳名商標惡意註冊的,不受五年期限的限制。

商標無效的絕對理由包括:已經註冊的商標,如果不具備可視性、顯著性和合法性的,可以被宣告無效。另外,「以欺騙手段或者其他不正當手段取得註冊」,也屬於商標無效的理由。

商標無效的相對理由包括:構成商標權相對無效的原因是商標權同在先取得的權利或其他合法權益相衝突。主要包括:因與他人在先權利衝突而無效;因侵犯他人馳名商標權而無效;因搶注他人未註冊商標而無效;因違反代理或代表的規定而無效。

三、註冊商標無效宣告申請流程

(一)商標局宣告註冊商標無效的流程

1、商標局做出宣告註冊商標無效的決定,應當書面通知當事人;

2、當事人對商標局的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15日內向商標評審委員會申請複審;

3、商標評審委員會應當在9個月內做出決定,並書面通知當事人。如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複審期限的,經國務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批准,可以延長3個月;

4、當事人對商標評審委員會的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 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二)其他單位或者個人請求宣告註冊商標無效的流程

1、其他單位或者個人請求商標評審委員會宣告該註冊商標無效的,應當向商標評審委員會提出申請;

2、商標評審委員會收到申請後,應當書面通知有關當事人,並限期提出答辯,可以辦理商標無效宣告答辯業務,有疑問可以諮詢我們;

3、商標評審委員會應當在9個月內做出維持註冊商標或者宣告註冊商標無效的裁定,並書面通知當事人。如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期限的,經國務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批准,可以延長3個月;

4、當事人對商標評審委員會的裁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5、人民法院在受理起訴後,應當通知商標裁定程序的對方當事人作為第三人參加訴訟。

四、商標無效宣告所需申請材料

(一)商標無效宣告申請形式材料

1、營業執照副本複印件,蓋章

2、商標代理委託書,蓋章

3、商標無效宣告申請書,蓋章

(二)商標無效宣告申請證據材料

1、貴處與被無效宣告商標所有人存在某種關係的證據。無效宣告申請的重要理由是被無效宣告商標搶注的惡意,證明惡意需要證明被無效商標註冊人明知申請人對該商標享有在先權利。可以通過合作協議、合作意向書、會談記錄、發票等方式證明雙方存在過合作關係;也可以通過其他證據證明被無效商標所有人與申請人存在其他關係,如親友、同學、同地域的同業競爭者關係等。

2、引證商標的宣傳證據。宣傳證據包括但不限於帶有商標標誌的宣傳頁、網路、報刊、電視廣告圖片、廣告視頻、音頻文件,以及上述廣告採購合同及票據等。

3、引證商標的使用證據。使用證據包括帶有商標的商品包裝、產品說明書、商務文書、名片、辦公場所的裝潢,以及上述使用證據對應的印、裝修合同及票據等。

4、無效申請人或引證商標獲得的榮譽證書。具有權威性的地方政府或具有公信力的行業協會、社會組織頒發的企業或品牌榮譽證書及匾額。

5、無效申請人商標保護的證據。商標在其他國家和地區的註冊受理回執或證書。

6、經濟證據。近年來帶有引證商標標誌的產品銷售合同、票據、物流單據等

7、其他證據。

(1)企業廠房、倉庫、生產車間、辦公區域照片。

(2)企業參與社會公益事業活動照片及媒體報道。

(3) 企業關愛員工,豐富職工生活的照片及資料。

(4)其他能夠證明企業及品牌影響力的證據。

小貼士:上述證據能夠提供原件的提供原件,不能提供原件的提供照片或複印件,並加蓋公司公章,有條件的,應當對核心證據到公證處做公證以增強其證明力。

五、註冊商標無效宣告申請時間週期

1、15天:商標所有人若收到商標無效宣告通知書,可以在15天內向商評委申請商標複審。

2、9個月:商評委應當在9個月內對複審做出決定,如有特殊情況可以延長3個月。

3、30天:若複審失敗,所有人可以在收到通知書之日起30天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六、申請商標無效宣告的重要性

1、商標無效宣告申請是防止已註冊商標對自身商標造成淡化、弱化、醜化的重要途徑。

2、商標無效宣告能有效解決他人通過商標註冊的形式損害權利人商標、版權、字型大小等在先權利。

3、商標無效宣告申請是商標法賦予社會公眾對侵犯自身權益的已註冊商標所能夠採取的最佳法律措施,當事人只有充分行使, 才能維護自身利益。

七、商標權無效的情形

(一)註冊商標有明顯瑕疵

1、違反《商標法》的禁止性規定。即違反《商標法》第10條,註冊的商標使用了法律禁止作為商標使用的標誌;違反《商標法》第11條,註冊的商標使用了法律禁止作為註冊商標使用的標誌;違反了《商標法》第12條,註冊的立體商標是不具備顯著特徵、不能註冊的標誌。

2、以欺騙手段獲得註冊。這是指註冊商標人申請商標註冊時以虛構、隱瞞事實,或以偽造申請文件及其他相關證明文件等欺騙手段獲得註冊,如偽造營業執照、偽造藥品或煙草管理部門的批文、偽造產地證明等。

(二)以不正當手段獲得註冊

商標權人採取如侵犯他人在先權利、惡意搶注、侵害他人的商業信譽等不正當手段獲得註冊,其情形較為複雜。

1、侵犯他人在先權利。這是指申請註冊的商標與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權利相衝突,實質上這一商標侵犯了他人的在先權利,如著作權、外觀設計專利權、肖像權、姓名權、商號權等民事權利。這類商標權無效的原因在於,申請人將他人享有的權利作為自己的商標申請註冊,這是侵權行為,是法律所不能容忍的。

2、惡意註冊。這是指註冊商標人申請註冊時違反了誠信原則,惡意將他人有影響的商標、馳名的商標等申請註冊。惡意註冊的具體情形有:

(1)搶先註冊他人已經使用並有一定影響的商標;

(2)就相同或者類似商品申請註冊的商標是複製、摹仿或者翻譯他人未在中國商註冊的馳名商標,容易導致混淆的;

(3)就不相同或者不相類似商品申請註冊的商標是複製、摹仿或者翻譯他人已:經在中國註冊的馳名商標,誤導公眾,致使該馳名商標註冊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損律害的;

(4)未經授權,代理人或者代表人以自己的名義將被代理人或者被代表人的商一標進行註冊的;

(5)商標中有商品的地理標誌,而該商品並非來源於該標誌所標示的地區,且商標權人是惡意申請註冊並獲得覈准的。

(三)註冊商標爭議

註冊商標爭議是指,在先註冊人認為後註冊的商標與自己在同一種或者類似的商品或服務上註冊的商標相同或近似而提出的爭議。根據保護在先原則,在先註冊的商標權人有權請求撤銷在後註冊的商標。

來源:麥知快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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