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Villie去划船  上一篇說了身為白袍的種種好處,是不是覺得只要加入阿聯酋國籍就上天了,可以享受超級超級好的公民待遇?  而且經常有不明真相的羣眾語重心長地告誡我,在那邊好好混,生個孩子自動入籍,全家移民~

  那麼摘抄一下以下入籍的條件,各位看看吧!

  ●外國女性與阿聯酋公民結婚,自願取得阿聯酋國籍並告內政部長,在此後的三年期間保持婚姻關係,放棄原國籍,丈夫不隨其妻子的國籍。已取得國籍的妻子,在丈夫死亡後,可以保留國籍,但下列兩種情況例外:妻子又與外籍人士結婚;恢復其原國籍或取得別國國籍。  覺得女性入籍很簡單是吧,只要找個阿拉伯人嫁了就行。但是要想清楚哦,你可能是二老婆三老婆之類的~而且與咱們國家婦女能頂半邊天的情況大不同,一旦與當地人結婚即被視為私有財產,從此蒙上黑袍過著百般禁忌的生活….想想就覺得很苦悶呢~  ●在阿聯酋連續、合法居住不少於三十年,或在國籍法(1972年)生效之後不少於二十年,且本人在阿聯酋合法謀生,操行良好,無犯罪記錄,阿拉伯語熟練,準許取得國籍。

  ●對於任何為國家做出重大貢獻者,不受上述條款的居住期限制,準許取得國籍。

  以上條件都滿足了是吧,他們還有一票否決制哦~  ●有關國籍事宜的要求均提交內政部長,內政部長委託由他決定成立的諮詢委員會予以研究,該委員會由各酋長國的德高望重的當地公民組成。該委員會將處理意見提交內政部長。內政部長提出並徵得阿聯酋內閣同意後可授予國籍。   好了醒醒吧,再洗洗睡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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