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區鐵路地下化計畫部分土地及建物之所有權人不願配合拆遷,向高雄高等行政法院提起撤銷訴訟,並提出停止執行之聲請確定駁回抗告,鐵道局將執行制拆除。(圖/記者林悅翻攝)

▲臺南市區鐵路地下化計畫部分土地及建物之所有權人不願配合拆遷,向高雄高等行政法院提起撤銷訴訟,並提出停止執行之聲請確定駁回抗告,鐵道局將執行制拆除。(圖/記者林悅翻攝)

記者林悅/臺南報導

臺南市區鐵路地下化計畫經行政2009年覈定後,相關都市計畫變更及土地取得相關法定程序業已完備,基於該計畫完工後可消除鐵路兩側地區發展阻礙及交通瓶頸,改善市容並提升都市整體發展,有助於臺南市未來都市發展,交通部鐵道局將合法執行強制拆除作業,以利工程早日完工。

交通部鐵道局的南鐵地下化用地徵收案已奉內政部覈准徵收,徵收法定程序已完備,臺南市政府府配合進行公告、補償費發放及存入保管專戶等相關程序。除此之外,就拆遷戶居住權保障之考量,市府已配合專案興建照顧住宅,提供拆遷戶以低於市價的成本申購,申購率及交屋率已逾9成,目前有114戶已搬遷入住。另外,對於拆遷戶剩餘土地及建物,本府也訂有就地整建辦法,提供放寬建蔽率及容積獎勵,均已充分考量拆遷戶權益之維護。

惟尚有部分土地及建物之所有權人不願配合拆遷,向高雄高等行政法院提起撤銷訴訟,並提出停止執行之聲請。但高雄高等行政法院已於2019年1月21日已作成判斷,駁回有關停止執行之聲請。聲請人雖立即提起抗告,最高行政法院則也在3月29日以108年裁字第 551 號裁定,確定駁回聲請人之抗告。

臺南市交通局指出,網路傳聞鐵道局未等法院判斷,就急著辦理拆除,並非事實,本次拆除過程一切依法。臺南市政府也於今年2月依「土地徵收條例」第28條相關規定,通知地上物所有權人限期於2019年3月29日前自行遷移完竣,逾期未遷移者,鐵道局將依行政執行法拆除。

由於強制拆除是最後不得已之方式,為避免造成地方及社會大眾過度恐慌、疑慮及激化對立,鐵道局及本府相關單位自2月起積極逐戶拜訪拆遷戶,以最大誠意與合法原則及途徑,勸導拆遷戶配合,並主動提供必要之關懷及協助。截至目前需拆遷總戶數340戶數中,已逾8成5之地主與鐵道局達成共識,同意自行搬遷。

市府基於該計畫完工後可消除鐵路兩側地區發展阻礙及交通瓶頸,並改善市容並提升都市整體發展之利益,及工程遲遲無法進行,勢必延長市區交通黑暗期。隨著鐵道局合法執行強制拆除作業,臺南市政府會依法配合,並盡力協助住戶遷移,以利工程早日完工。

黃偉哲市長表示,臺南的民眾對於鐵路地下化有著殷切的期盼,臺北市在1989年鐵路地下化通車,臺南市則在2019年鐵路地下化才開始要動工。對此,市府非常感謝受影響的民眾的配合及付出。黃市長進一步表示,此為中央重大的工程,從2007年到2019年已經延宕了12年才開始動工,中間也歷經了幾任的市長,舉辦過多場說明會。如果施工的工法可以被接受、節省公帑且能夠減少使用市民的土地的話,市府當然願意走比較省錢且減少徵收面積的方法。

黃市長指出,臺南市政府在過去賴前市長時期興建的照顧住宅,創了先例,即除了依照法令規定以市價徵收受拆戶的土地外,還蓋了每坪低於市價、位居交通要衝、環境優質的照顧住宅。這個就是臺南市政府竭盡所能對受影響的民眾的付出所做的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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