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投毒之前,餐館服務員楊金燕還在家中試用了其中的一包滅鼠藥,剩餘的兩包隨後被她投入餐館倉庫的麪粉中。一天後,30餘名顧客及餐館老闆娘食用麪粉製作的羊肉餅及素餅後中毒。

這是發生在湖南嶽陽的一起投毒案。中國裁判文書網近日公佈的岳陽中院二審裁定書顯示,被告人楊金燕犯投放危險物質罪,被判處有期徒刑7年。

生於1972年楊金燕系湖南嶽陽市岳陽樓區人,2017年2月,楊應聘至岳陽市岳陽樓區長虹路一家烤羊店擔任服務員。但楊金燕在工作期間,與老闆娘韓某經常發生口角,矛盾不斷升級。

一審法院認定,2017年4月14日,楊金燕向店老闆提出辭職遭到拒絕。5月初,楊金燕工作時遭客人投訴而被老闆娘韓某質問,並聲稱要扣其工資,楊金燕在解釋過程中,再次遭到店老闆張某訓斥、辱罵。楊金燕心生不滿,意圖對該店店主進行報復。

2017年5月5日前後,楊金燕購買了三包含毒鼠強成分的滅鼠藥,並在家中試用了其中一包的藥效後,決定將剩餘兩包滅鼠藥投放在烤羊店的飯菜內使顧客中毒,以達到報復的目的。

2017年5月12日凌晨,楊金燕借打掃衛生之機到烤羊店的負一樓倉庫,將兩包滅鼠藥倒入倉庫內已開包的半袋麪粉中。5月13日下午,該店廚師在不知情的情況下,使用被楊金燕投毒的麪粉製作羊肉餅及素餅售賣,最終,烤羊店老闆娘韓某及顧客共30餘人食用後出現嘔吐等中毒症狀。隨後,警方介入調查,5月16日,楊金燕被刑事拘留。

2017年11月27日,岳陽樓區人民法院一審以被告人楊金燕犯投放危險物質罪,判處有期徒刑7年。楊金燕上訴,請求二審對其從輕處理。

岳陽中院二審認爲,楊金燕爲報復他人,不計後果,在餐館食材內投放滅鼠藥,致使多名無辜羣衆中毒住院,屬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其行爲已構成投放危險物質罪。楊金燕的行爲雖未造成致人重傷、死亡等嚴重後果,但已致多達30餘人中毒住院,影響惡劣。一審基於楊金燕具有的從輕處罰之量刑情節,綜合全案情況,所作處理並無不當。

2018年2月27日,岳陽中院二審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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