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方健龍新竹報導】23年前一紙垃圾掩埋場用地租約,引發新竹縣北埔鄉現任鄉長狀告前鄉長!北埔鄉長姜良明今(10)日前往新竹地檢署,按鈴申告前北埔鄉長、現任新竹縣議員陳正順涉嫌圖利、瀆職,全案已由新竹地檢署受理偵辦。

今日現身新竹地檢署的北埔鄉長姜良明表示,北埔鄉公所近來連續挨告喫悶虧,連帶鄉公所人員也被外界質疑辦事不力,因此身為北埔鄉公所的法定代理人,一定要挺身而出,做正義的反撲,一件一件揭開鄉公所被告的事實,首件就從鄉內的垃圾掩埋場用地租約,狀告當時的鄉長陳正順,希望還給北埔鄉公所和他一個的清譽與公道。

姜良明指出,今年初北埔鄉公所被鄉內垃圾掩埋場的3名土地所有權人控告,要求復原拆屋還地。經檢視民國84年合約,鄉公所調閱地政資料,才發現時任鄉長陳正順在簽約當下,根本沒有徵信餘添郎是否為地主,就逕行簽約,而其餘地主也未收到應有的租金;調查後才發現,餘添郎是93年才繼承不到百坪土地,佔所有掩埋場土地的1/96,竟可代表其餘地主簽約,陳正順顯然已涉嫌圖利、瀆職等罪,因此全案訴請新竹地檢署法辦。

姜良明進一步說明,余姓告發人及其他堂兄弟位於水磜的林地,約有2公傾林地被北埔鄉做為垃圾掩埋場20多年,垃圾滿山滿谷,土地上還有資源回收場,讓他們的祖傳土地無法種植。3人聽到他們的宗親餘添郎私下與當時的鄉長、現任議員陳正順簽約,作為垃圾掩埋場、資源回收場,20多年來他們至今都沒分到任何租金,租金全部落入餘添郎口袋。

3名余姓民眾質疑,1995年到2003年間擔任北埔鄉長的陳正順,未經合法程序進行徵信,明知餘添郎不是地主,卻逕與餘添郎簽定合約,1995年開始每年租金3萬元匯給餘添郎,1998開始逐年調漲租金,2002年租金漲到17萬元,現今租金為每年20萬元。

姜良明說,當時的陳正順鄉長怎麼可以跳過其他地主,任意與一個非地主的人簽約,甚至年年支付租金,也讓後續接手的3名鄉長不明就理,繼續這份租約,幸好有余姓宗親向北埔鄉公所提出訴訟,才發現此租地弊端,陳正順顯然有圖利及瀆職等罪嫌,於是具狀向新竹地檢署按鈴申告,訴請檢方深入調查,以還給他和北埔鄉公所的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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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說:新竹縣北埔鄉長姜良明10日前往新竹地檢署按鈴申告前北埔鄉長、現任新竹縣議員陳正順涉嫌圖利、瀆職。(記者方健龍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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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說:北埔鄉長姜良明出示垃圾掩埋場現況,直言是當年鄉長陳正順圖利瀆職行為。(記者方健龍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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