值百萬的挖機停在寧鄉雙江口鎮的一處河堤上,一夜間不翼而飛。機主報案,寧鄉警方查實:挖機被望城行政綜合執法局和高塘嶺街道辦扣走了。

  至今將近一個月了,涉事部門沒有出具任何法律文書,也沒有給一個合理的說法,導致機主上百萬的工程合同被廢,面臨違約賠償。

  3月26日上午,機主朱建紅萬般無奈之下向三湘都市報投訴,記者對此展開了調查。

  記者 黃海文

  報案

  價值百萬的挖機在寧鄉不翼而飛

  33歲的朱建紅是益陽人,購買了一臺日立250二手挖機,價值上百萬。3月4日下午,一劉姓老闆給朱建紅介紹了一樁業務,讓他馬上拖挖機到望城一鄉下挖魚塘,工錢450元/小時。

  下午6:58,朱建紅開着小車押運挖機到達寧鄉雙江口沙場,多次撥打劉老闆電話無人接聽。時值天色已晚,朱建紅不知道魚塘的具體位置,無奈之下,朱建紅把挖機就地卸下,停在一處河堤上,準備第二天聯繫好後再運往望城。臨走時,朱建紅和朋友特意觀察了挖機的停靠位置:前面20米有一界碑,上面寫着“寧鄉界”3字,越過界碑就是望城轄區。

  第二天早上,朱建紅終於與劉老闆聯繫上,於是與同行的朋友趕往寧鄉雙江口沙場運挖機。誰知,28噸多重的挖機不翼而飛!

  多日尋找無果,3月14日上午,朱建紅在挖機曾停靠的現場撥打“110”報警,“110”提供望城區高塘嶺派出所電話。但高塘嶺派出所回覆朱建紅,挖機停靠地屬寧鄉範圍,不歸高塘嶺派出所管轄。朱建紅只得求助寧鄉雙江口派出所。挖機價值巨大,該所當即立案調查。

  調查

  派出所查實挖機被望城扣走

  寧鄉雙江派出所調取挖機停靠地附近的監控,經過連續4天的調查,終於查清挖機的去向。3月18日,辦案民警回覆朱建紅,挖機沒有失盜,而是被望城區行政綜合執法局三中隊和望城區高塘嶺街道辦扣走,現停在望城車輛施救站。

  挖機沒有非法停靠,也沒有非法作業,停靠區域更不屬於望城管轄,爲何被扣走呢?朱建紅很困惑。辦案民警告訴他,具體原因得問望城區行政綜合執法局和望城區高塘嶺街道辦。

  26日上午,雙江派出所龍姓辦案民警向記者證實,失蹤挖機的確被望城區行政綜合執法局三中隊和望城區高塘嶺街道辦扣走,扣走原因涉嫌非法挖沙和毀壞農田,“望城區行政綜合執法局曾向找上門的辦案民警出示過扣留憑證。”

  追蹤

  車被滯留百萬工程報廢

  “望城區車輛施救站的挖機留置檔案我看過,上面分別寫着‘望城區高塘嶺街道’和‘望城區行政綜合執法局三中隊’。從3月20日開始,我先後5次來望城找他們要挖機,他們把我當皮球一樣踢來踢去。”朱建紅氣憤地說,“挖機停在施救站,每天要100元的留置費,現在停了近一個月,費用增加到3000元,還有扣挖機時的2000多元拖車費,累計5000多元。我的上百萬工程也被廢了,造成的損失,誰來承擔?”

  朱建紅向記者出示了一份合同複印件,內容是益陽市銀晨百貨有限公司租賃朱建紅的挖機施工,時間爲“2019年3月15日至2021年3月14日”,租賃單價爲“6萬元/月一臺”,雙方還明確了違約責任。

  迴應

  兩部門相互推諉,不願擔責

  26日上午11時許,高塘嶺街道辦。一劉姓工作人員告訴記者,挖機停靠的地方正是望城與寧鄉交界,先前出現過非法採砂和毀壞農田。事發那天有村民報告街道辦,稱有一臺挖機停在敏感區域,懷疑非法挖沙。於是,街道辦通知行政綜合執法局三中隊現場處置。“到現在爲止,沒有人認爲扣錯了挖機,至少存在嫌疑。”

  記者問:未調查清楚能否直接扣挖機?既然是嫌疑,這麼久了是否調查清楚?劉姓工作人員表示:街道辦沒執法權,這是執法局的事情,還是找執法局吧。他同時建議朱建紅自己花錢先把挖機提出來,所產生的費用執法局和政府是不會出的,可以走法律途徑。

  當日下午3時許,記者陪同朱建紅來到望城區行政綜合執法局。局黨組人員、執法大隊大隊長兼副局長唐華大對朱建紅說:“你不要找我們,找街道辦去。”朱建紅問:“挖機是你們執法三中隊扣的,不找你們找誰?”唐華大生氣地說:“三中隊扣的,就找三中隊,別找我,我沒扣挖機!”

  “三中隊是不是歸你管?執法局立案沒有?爲什麼沒有調查清楚就亂扣挖機?”記者連續提了幾個疑問,唐華大說:“三中隊是歸我管的,扣挖機沒有立案,誰證明我們扣挖機?”

  朱建紅很沮喪,他不知道挖機何時才能拿回來,自己的巨大損失,誰來負責?本報將繼續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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