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析力足球】足球判例研討「單刀被鏟」--紅牌系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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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明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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球況分析:

我們看到影片中藍隊的隊友從後場帶走向前衝,一個角度漂亮的斜傳給在左邊的19號前鋒,前鋒看準時機向前接球不構成越位!此時,攻擊方除了19號在最前面,防守方的相對位置一個在19號藍色前鋒的右後方,另一名防守者則是在後方距離超過3公尺不可能碰到球,因此此時藍隊形成所謂的『單刀』攻擊,然而在19號右後方唯一靠近的防守者做出了『鏟球』讓19號前鋒翻倒在地滾了好幾圈。此時裁判哨聲鳴起!


規則分析:根據CTFA中華足球協會頒佈之2015/2016 足球規則第十二章p.113

因為阻止進球或明顯的進球機會,當決定是否判罰離場時,裁判應考慮下列情況:
犯規地點與球門的距離。
保持或得到控球的可能性。
‧比賽的行進方向。

守方球員的位置及人數。
‧阻止明顯進球機會的犯規,可能判罰直接自由球或間接自由球。


判決分析:

第一,犯規地點與球門距離:18碼外,單刀。
第二,控球的可能性:正在控球。
第三,行進方向:正向球門前進。
第四,守方球員的位置及人數:除了守門員,其餘皆在19號前鋒後方,且只有一名防守者最接近,然而他如果不藉由犯規,19號前鋒不會失去控球權。
第五,阻止明顯進球機會的犯規:單刀,是。

同時含同以下規則作為判決依據:

球員、替補球員或被替補球員有以下七種犯規之一,應被判罰離場: p.29
1.嚴重犯規。
2.粗魯行為。
3.向對方球員或其他任何人吐口水。
4.
故意用手觸球,阻止對方球隊進球或失去明顯的進球機會。 (守門員在己方罰球區內不受本條文限制)
5.利用犯規被判罰自由球或罰球點球,而使正向球門前進的對方球員失去明顯的進球機會。
6.
使用無禮、侮辱、謾罵言語及(或)動作。
7.在同一場比賽第二次被警告。

嚴重犯規 p.110

球在比賽中,球員在爭球時,向對方球員用暴力或野蠻行為,即是嚴重犯規。 球員鏟球危及對方球員安全,即是嚴重犯規必須受懲罰。 任何球員在爭球時,用一腳或雙腳,從正面、側面或後面衝向對方球員,動作暴力而危及對方球員安全,即是嚴重犯規。


因此我們強而有力的可以判定這是一個“紅牌”的嚴重犯規。

透過犯規得到的便利是自我毀滅的加速器,正常地按照法則來踢球吧!真正享受踢球的樂趣吧!

足球箴言

參考資料:

1) 中華足球協會 

2) 見面與對話 來攝理教會學習聖經、學習足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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