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刀客張雨綺事件——美國家暴離婚律師劉龍珠怎麼看

離婚應該贊,砍人是違法

女刀客張雨綺離婚了。從被爆出因夫妻吵架動刀劃傷男方背部,驚動派出所民警,到發布離婚消息只有區區兩天。節奏之快,讓人不經感慨,張雨綺不光刀法精準,決斷也一樣快准狠。在中國大部分女性乃至女明星拖泥帶水,委曲求全,且行且珍惜的襯托下,張雨綺的新聞無疑是社交媒體上的全民盛宴。於大多數在婚姻中遭遇暴力或冷暴力的女性而言,張無疑做了她們想做卻不敢做的事,她們欣賞她你若無情我便休,我受委屈絕不退讓不放低姿態的身段。雖然張雨綺是現代新女性敢愛敢恨的一個不錯的例子,但若真像報警記錄中袁巴元所說,張雨綺用刀傷他,這個方法顯然不妥,家暴,無論在中國還是美國,都是犯罪。

家暴在美國最高坐牢四年

但是在美國,一旦動手,即便只是推一把,都會涉嫌家暴——周圍的鄰居聽到夫妻吵架也會非常留心是否存在家暴的情況,如果感到事態嚴重,就會立刻報警。

California Domestic Violence Penalties & Sentencing

The penalty, punishment and sentencing for crimes under California domestic violence law varies depending on (1) the seriousness of the injuries, if any, and (2) the defendant"s criminal record. When such abuse results in physical injury, domestic violence may be filed as a felony.

「Any person convicted of violating this section for acts occurring within seven years of a previous conviction under subdivision (a), or subdivision (d) of Section 243, or Section 243.4, 244, 244.5, or 245, shall be punished by imprisonment in a county jail for not more than one year, or by imprisonment in the state prison for two, four, or five years, or by both imprisonment and a fine of up to ten thousand dollars ($10,000)」PEN 273.5(f)(1). But most counties impose a minimum 30 days jail, even for first-time misdemeanor convictions. And judges almost always require the defendant to attend a 52-week domestic batterers class.

Worst of all, a California domestic violence conviction goes on one"s permanent criminal record...and will surface anytime someone does a routine background check. This can make it difficult to gain employment, state licensing and other benefits.

一旦發生事實的家庭暴力,檢察官必定從重提起檢控:運氣好,最輕30天監禁;事態嚴重的,最高四年監禁,並且法官一定會強制參加52周的「家庭暴力法律知識課程」。同時,家暴的犯罪記錄終身保留,不可清除!這就表示,任何對你個人的背景調查中,你的家暴記錄會第一個跳出來,對求職、考取各類執照證書、甚至社會福利都會又極大的影響。

家暴在中國被和解,警察成了居委會大媽

家暴是犯罪,可是中國的懲罰實在太輕太輕。在中國尤其是農村地區,對於又窮又沒本事的老光棍來說,娶老婆花的錢更是一定要在家庭中加倍還回來,老婆對他們來說既是奴隸,又是性奴隸,稍有不滿意就是一頓拳腳相加,家庭暴力如同家常便飯。

《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第33條規定:加害人實施家庭暴力,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第34條規定:被申請人違反人身安全保護令,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人民法院應當給予訓誡,可以根據情節輕重處以一千元以下罰款、十五日以下拘留——你看,只要打人的時候不下太重的手,不鬧出人命,不過就是一個治安處罰,不超過一千元罰款,不超過十五日拘留。更有如張雨綺者,只要找不到刀,警察便不做後續追究,這甚至可以成為家暴者的保護傘,根據2015年數據顯示,家暴受害人平均遭受35次家暴後才選擇報警。數字雖觸目驚心,現實卻冰冷殘酷。法律規定本身沒有問題,出了問題的,是執法的人。警察勸和不勸離,成了居委會大媽,執法者不能依法執行,就是對違法者的放縱。現如今網路上越來越多關於女性如何提升自我保護的文章,關於如何有效制裁加害者的方法卻寥寥無幾。這並不能在根源上杜絕家暴犯罪,反而讓中國的女性越來越沒有安全感,難怪一波又一波的嫁去美國。雖然美國人普遍摳門,但至少不會動手。

(家暴致死的董珊珊)

砍了,才能一刀兩斷

與此同時,大家應該替老袁的解脫高興。男女關係中,最重的包袱無疑是一顆愧疚的心,女性要你買鑽戒買包真的是因為缺那個鑽戒缺那個包就過不下去嗎?當然不是,她缺的只是來自為她買鑽戒和包的男人的愛罷了。追張雨綺的男人在她砍人前可以排到法國,她也只是想要老袁給她買而已。若不是這兩刀,老袁心中也許還有為這段感情再努力努力的愧疚,如今這些愧疚和後悔也可以隨這兩刀一起東去了。

因為,世界上最重的,是一顆愧疚的心。

來源:劉龍珠律師,微信:lawyerlongliu,電話:(626)927-9009


「戀愛雖易,婚姻不易,且行且珍惜」!馬伊琍的名句啊!

很多圈內人拍完戲就好上了。娛樂圈水之深不可斗量,姚笛被捉姦是她運氣不好,或許還有更多隱藏著的小四,小五......

家庭其實就是過日子,細水長流才是真,粗茶淡飯保平安,明星家庭也是普通人家,尤其婚姻出了危機後,馬伊琍真的就是以各種"粗茶淡飯"模式繼續經營著家庭。洗盡鉛華般的,也是給自己加分,更是為文章拉分。

老公出事,妻子總歸是活在"愛與痛的邊緣"的。出事後的危機公關其實是需要靠時間來抹平的,畢竟得兩個人一起來扛,這是一個團隊工作。

據知情人透露,馬伊琍本人屬於精明能幹型,掌握家中的財政大權,按月給文章5萬元當零用,其餘錢都進了自己和母親的賬戶,這位知情人的意見是:「她應該感謝拍到這些照片的記者,如果她選擇不離婚,那從此文章在家就是孫子,如果離婚,那文章就凈身出戶。馬伊琍這麼精明,不會離婚的,不會砍了自己的搖錢樹。」

早前,馬伊琍2010年做客某訪談節目時,談及婚姻愛情觀,曾表示自己「為家妥協程度不可想像,但屬心甘情願」。說這樣的犧牲程度不是「每個女人能做到的」。「我們家總是我在妥協,但是我比較心甘情願。」這樣一看,不離婚的可能性又增加了呢。

馬伊琍是有智慧的女人,一定能夠把事情處理好。而身為兩個孩子的母親,馬伊琍一直得到了網友的支持和鼓勵,對於劈腿門的回應也被網友稱讚為「大奶斗小三」的範本。

而同樣出軌的事情發生在張雨綺身上,王全安「嫖娼門」出獄後,張雨綺立馬宣布離婚。

而當年王全安嫖娼門曝光後,當時網友們就是集體呼叫兩人趕緊離婚,當時百度還調皮地在首頁開了滾動彈幕,各種賣板凳的節奏。

那會兒張雨綺還在紐約參加時裝周,當時她也發文說兩個人會坦白面對,共同承擔。也算是對事情有個交代,心情確實很複雜,但是願意去面對承擔。

而發離婚聲明的時候,相當文藝,把時間和月亮扯在一起做對比,月有陰晴圓缺,時間也是,最後一句「願你好,祝我安」還要提到「安」,和前夫再打個照面。


還記得美人魚裡面有一段張雨綺說的話嗎?鄧超摟著美人魚走了,張雨綺的助手罵了一句,婊子!張雨綺上去就是一個耳光,並且說,你說我連一個婊子都不如?!現在的人,可以接受你出軌,畢竟這算全方位的較量,有點不如別人也算正常,而且堅決不離婚,可以讓小三什麼都得不到,最重要的就是,一旦曝光,大多都是劈腿方的過錯!而嫖娼就不一樣了,這對伴侶來說是一種侮辱,側面就是否定了伴侶作為異性的一個最基本的作用。說白咯,就是王全安的嫖娼行為否定了張雨綺作為一個女人的基本屬性——上床做愛!而且這種事情,很容易讓看客產生疑問——張雨綺是不是不行啊?並且張雨綺還不能去搞一次來證明自己行不行!這就是憋屈!所以乾脆離婚!


文章馬伊琍,張雨綺王全安,這兩對的情況完全不同吧。

文章和馬伊琍的問題在於,兩者過去捆綁炒作的太緊了。文章曾在多個公開場合自稱這輩子最愛馬伊琍:比如經典語錄:「我從來沒覺得我有什麼牛的,我這輩子最牛的就是,我的女人叫馬伊琍。」文章在婚後一直以小男人自居,稱家中有「馬司令」,恩愛秀的特別頻繁,令許多網友一度動容。最為誇(er)張(bi)的是,文章和馬伊琍的女兒名字叫文!愛!馬!現在看來簡直是妥妥的打臉。

2011年,安徽衛視《國劇盛典》把年度最佳男主角頒給了文章(《裸婚時代》),最佳女主角頒給了馬伊琍(《雙重生活》)(我一直想問這個頒獎典禮是怎麼運作的),然後在台上讓倆人秀了回恩愛。2015年的《國劇盛典》,只有馬伊琍一個人上台,這回她是被評為年度最具影響力演員。主持人在台上問:「我們知道馬伊琍在拍戲期間,是還在哺乳期對嗎?孩子誰帶」馬伊琍答:「孩子是我爸爸媽媽,還請了一個特別好的阿姨幫我一起帶」言語之中隻字不提文章,真是尷尬程度爆表啊。

所以馬伊琍真的選擇原諒文章了嗎?不見得。這兩個人現在給人的感覺是,感情斷了,但是共同利益還在,所以不得不虛與委蛇,這樣繼續生活下去,實在是沒有什麼意思。

至於王全安和張雨綺,我覺得也不見得就是「堅決離婚」。王全安是個相對優秀的藝術片導演,而嫖娼則是跟性有關的事情,難道能因為這一點就把他的藝術才能全抹殺了么?中國人的問題之一,就是用下半身的道德去綁架一個人。所謂的吃瓜群眾一旦知道王全安嫖娼,從短短的新聞通報中都恨不得能窺見那件事的全過程,所以王全安想要翻身真是太難了。

張雨綺離婚,到底是什麼原因我們不知道,但根據新聞來推斷,她和王全安也沒有鬧到互撕的地步,有時候還能一起出來吃個飯呢。年齡差距、嫖娼醜聞、沒有孩子、切割之後會發展的更好,也許都是離婚的原因,你管的著呢。

美人魚上映之後,張雨綺憑著身材和話題又火了一把。「我有錢,有身材,追我的人從這裡排到了法國,你居然去泡一條魚」。可是,那些津津樂道充滿想像的男人們所樂於談論的只是張雨綺的身材,這種「看」和「窺視」與王全安嫖娼事件中民眾的做法簡直如出一轍,對張是幸還是不幸?


其實我覺得造成不同的關鍵在於孩子。文章和馬伊琍已經有了5歲的女兒文愛馬,馬伊琍離婚的話要考慮孩子的問題;但是張雨綺和王全安結婚不久,相對來說沒有來自於家的羈絆。

文章出軌,馬伊琍選擇不離不棄,說出了「且行且珍惜」。作為兩個女兒的媽媽,馬伊琍的選擇也許是最好的。都說浪子回頭金不換,人非聖賢孰能無過,文章犯了一個大錯,但如果能夠改過自新不再犯,就還是好同志。馬伊琍需要一個老公,孩子需要爸爸,雙方父母也需要兒子,這些都只有文章能滿足,所以馬伊琍選擇了原諒,並且幫助文章重塑形象。

張雨綺在微博中間接宣布與王全安離婚除了王全安出軌之外,其他因素也是有跡可循的。回顧兩人戀愛歷程,從公開到結婚,僅僅只有四天的時間,而兩人的年齡卻相差21歲,是名符其實的老夫少妻。所以當時就有不少網友猜測當時張雨綺的閃婚,是受了前任汪小菲和大S閃婚的刺激。而婚後三年,王全安以涉嫌嫖娼罪被抓,正好是一個契機,加上張雨綺沒有孩子,相對來說並沒有牽掛,所離婚就理所當然了。


每個人都有每個人的選擇。馬伊琍對待文章的態度,和張雨綺對待王全安的態度,是因為她們都是明星而顯得格外令人好奇她們的想法。其實說到底,還是女性對待婚姻生活的角度、觀點不同。

看了其他回答之後,小編最不解的一點是,為什麼說文章這個是「天下男人都會犯的錯誤」,特別是還有人說,哪個成功人士沒有點兒桃色事件呢?小編想問,現在還是不是二十一世紀了啊?這樣過時的三觀怎麼還存活著呢?小編也並非什麼女權主義者,因為成功人士也並非都是男性。只是感嘆,這「成功」怎麼就非得和「桃色事件」掛鉤呢?這種不能登大雅之堂的事情還成了「成功人士」的標配了?

感嘆過這一點,再說回馬伊琍和張雨綺不同的選擇。有人說因為馬伊琍比文章大,還有孩子,如果她選擇離婚,一方面對孩子不負責任,另一方面事業可能會受影響比較大。但實際上,馬伊琍在娛樂圈的地位是比文章高的,況且是文章出軌,馬伊琍如果離婚了也是在輿論的上風向。之所以選擇原諒文章,小編傾向於馬伊琍對文章的感情還是很深的,畢竟當年嫁給文章時外界都是質疑聲一片,姐弟戀加上女強男弱,大部分人都不看好他們。在那種情況下馬伊琍還是選擇了結婚,足見她真的很愛文章。

張雨綺選擇離婚,很多人歸結到她比王全安小太多,又沒有孩子。小編則認為是張雨綺的性格決定的。她本身就是一個敢愛敢恨,辦事兒從來不拖泥帶水的姑娘。不管是和汪小菲的感情,還是和周星馳解約,還是和王全安閃婚,都能看出她的這個性格,活得很隨心。

面對老公的出軌,馬伊琍和張雨綺選擇不同,其實說不上誰更明智。情況不同,性格不同罷了。

(文/Y)


馬伊琍沒有和文章離婚的很大原因應該是為了她和文章的孩子,離婚受傷害最大的永遠都是孩子。

作為兩個女兒的媽媽,馬伊琍的選擇也許是最好的。都說浪子回頭金不換,人非聖賢孰能無過,文章犯了一個大錯,但如果能夠改過自新不再犯,就還是好同志。馬伊琍需要一個老公,孩子需要爸爸,雙方父母也需要兒子,這些都只有文章能滿足,所以馬伊琍選擇了原諒,並且幫助文章重塑形象。

還有文章原本就比馬伊琍小八歲,當初在追求馬伊琍時也是不遺餘力。說過的情話,做過的浪漫的事,不是說忘就能忘記的。在一起時,文章和馬伊琍都遭受了極大的壓力,也是兩人齊心協力才能度過那段萬人反對的艱難歲月,共同面對的難關也不是輕易可以抹殺的。

這些應該是馬伊琍選擇原諒文章的原因。

張雨綺堅決離婚首先是因為張雨綺和王全安婚後一直沒有孩子,也曾因為「要孩子」的事情引發矛盾,甚至大吵幾次。沒有孩子離婚基本也就沒有了牽絆。另外,張雨綺和王全安之間的感情沒有文章與馬伊琍的那種共患難的經歷,所以也經不起多少的風吹雨打,所以在王全安嫖娼被抓曝光後,離婚也就在所難免。


因為文章和王全安所犯的錯是不一樣的,文章的出軌對象是姚笛,況且哪個成功男人沒有一點桃色事件,成龍談起吳綺莉和小龍女的時候就說自己犯了全天下男人都會犯的錯,況且文章也並沒有因為小三而拋妻棄子,事後也知道自己錯了和姚笛也是不再來往,這一點和自稱好男人的陳赫也形成鮮明對比,況且馬伊琍是跟了管虎十幾年之後才和文章結婚,在這一點上馬伊琍無異於二婚,這一點馬伊琍自己心裡也很清楚,而且馬伊琍和文章有孩子,為了孩子馬伊琍也不想讓家庭破裂,讓孩子從小就沒有父愛。況且聰明的女人都不會拿這種事鬧或者放大,事鬧大只有一個結果那就是離婚,當初柯林頓偷情,希拉里不也熱氣吞聲嗎,因此馬伊琍也算是識大體。再說說王全安,他是嫖娼被抓,用《美人魚》裡面張雨綺的一句話就是「我有錢,有身材,追我的人從這裡排到了法國,你居然去泡一隻「雞」」我想這是張雨綺所最不能忍受的,她應該是自尊心受到了打擊,感覺自己還不如一個妓女。而這件事也讓張雨綺在娛樂圈丟盡了人,況且,張雨綺的性格是很要強的,而且她和王全安沒有孩子,這一點也是很重要的。因此綜上所述,都是犯錯,馬伊琍原諒文章,張雨綺要堅決離婚。


從公開報道,可以總結張雨綺的幾個信息:

1,她生在山東德州,單親家庭出身;

2,張雨綺是藝名,本名張爽;

3,她1986年出生,18歲也就是2004年考了上海戲曲學校,中專學歷。

4,出道以後,山東姑娘張爽並未顯示出過人的才華與運氣,一直沒有什麼像樣的作品。

第一部擔任女主角的電影就是2010年的《白鹿原》。電影還沒拍完,她就跟導演王全安領了證。丈夫比她大21歲。

而上映於2014年的這部電影雖然不成功,但成功地把她推向了准一線。接下來,她的路眼看就要展開,廣告代言、商業活動接踵而至,身價猛漲——

然後——

可以推想,這幾年,以主管部門對「劣跡藝人」的封殺力度,王全安至少幾年內不得翻身。而他馬上就要五十歲了。

更難堪的是張雨綺一直打造的「女神」形象,就這樣被王全安拉到了一個800塊錢的暗娼水平。甚至還不如之。

如果繼續不離不棄扮演賢妻的話,一定會感動很多人的。

只可惜,這要搭上她一生的前程。

因為,這不僅意味著要跟一個「劣跡」丈夫繼續捆綁,也等於默認了丈夫的出軌、嫖娼是有理由的。屆時就更說不清楚了。兩人也沒有多少共同奮鬥的經歷,沒有孩子,財產之類的糾葛也不會很多。

於是,28歲的張雨綺,與四十九歲的王全安及時切割,各走各路,就成為一種必然。

相比之下,文章和馬伊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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