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雕文/臺北報導

▲毒品、強盜等前科累累的38歲袁男子,在夾娃娃機店內(圖為示意圖)行竊,竟栽在自己留下的血跡被判9月。(圖/記者遊芳男攝)
▲夾娃娃機臺主告達人詐欺不成還被網友罵。(示意圖)

夾娃娃機臺遍佈全臺,也衍伸出許多社會問題,好比用磁鐵、搖動機臺等等竊案,但「這招」讓檢察官覺得「沒問題」。臺北市一名林姓男子投幣後,一手控制搖桿甩爪,一手伸進取物口,涉嫌觸動感應器鬆爪,讓娃娃掉進取物口。此舉被臺主怒告詐欺,士林地檢署調查後,認為是操作技巧,予以不起訴處分。網友認為,「娃娃機的鬆夾機制纔是詐騙吧!作賊喊抓賊」

江姓臺主表示,他在大同區民權西路擺放選物販賣機,今年7月8日發現機臺內的物品短時間內就被夾走,調閱監視器發現林姓男子用「怪招」取物,只見林男快速取走他在機臺內的娃娃,讓他認為是林男伸手幹擾電眼的緣故。

林男得到「公仔御手洗優奈、公仔軍裝路飛、公仔求婚版山治」等3件物品,價值1050元。他辯稱,「物品要下來時,才用手去接,並沒有幹擾電眼」。

不起訴書指出,利用爪子甩幅使電眼誤判鬆爪,屬於「操作技巧」,並經勘驗監視器畫面,林已夾起物品,才將手伸入機臺內取物,並無改變商品掉落的事實,合理取得機臺物品,因此不起訴。

有網友反應,「平時東西超難夾,軟爛無力的爪子根本是在騙錢」、「人家有能力可以夾起娃娃真的很不容易了,甩爪是技術啊手在取物口等待又怎樣了嗎?臺主在該甚麼」、「祝廣大的臺主們,輸到脫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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