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保监会公布,人民银行党委书记、中国银保监会主席郭树清接受了《人民日报》、《新华社》等记采访,透露近期拟推出12条对外开放新措施,包括降低外资银行总资产要求,及取消外资银行持股上限。

中银保监

12项措施包括 :

1、取消单家中资银行和单家外资银行对中资商业银行的持股比例上限;

2、取消外国银行来华设立外资法人银行的100亿美元总资产要求和外国银行来华设立分行的200亿美元总资产要求 ;

3、取消境外金融机构投资入股信托公司的10亿美元总资产要求;

4、允许境外金融机构入股在华外资保险公司;

5、取消外国保险经纪公司在华经营保险经纪业务需满足30年经营年限、总资产不少于2亿美元的要求;

6、放宽中外合资银行中方股东限制,取消中方唯一或主要股东必须是金融机构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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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鼓励和支持境外金融机构与民营资本控股的银行业保险业机构开展股权、业务和技术等各类合作;

8、允许外国保险集团公司投资设立保险类机构;

9、允许境内外资保险集团公司参照中资保险集团公司资质要求发起设立保险类机构;

10、是按照内外资一致原则,同时放宽中资和外资金融机构投资设立消费金融公司方面的准入政策;

11、取消外资银行开办人民币业务审批,允许外资银行开业时即可经营人民币业务;

12、允许外资银行经营「代理收付款项」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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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树清指出,银行业保险业已形成了国有、民营和外资等多元股权结构。其中,民营资本在股份制银行、城商行、农商行和保险公司总股本中,占比已分别达到43%、56%、83%和49%。外资银行和外资保险公司在华资产占比为1.64%和6.36%。

他说,通过进一步扩大开放,构建公平一致的市场环境,将更加有利于银行保险机构充分竞争,优化股权结构,规范股东行为,形成合理多样的市场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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