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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隨着房地產稅立法加快落實,顯然房地產稅開徵已不可避免,如果家庭收入不高,卻又在房產稅應徵範圍,那可能就會成爲家庭負擔,針對房地產稅可能開徵的四種方式,小編對應提出幾點建議。

  第一種可能是按房屋套數徵收,對於這種徵收方式,最好的辦法就是保留家庭唯一住房。由於國家堅持“房住不炒”的基本定位,每個家庭至少一套住房是必須的,因此第一套房子肯定不在應徵範圍之內,而對於第二套或第三套房子是否徵收,目前還沒有明確答案

  第二種可能是按家庭人口徵收,也是小編認爲最有可能的徵收方式。這種徵收方式是按照家庭人口設定免徵面積,比如一個人口免徵面積爲60㎡,那麼三口之家的免徵面積就是180㎡,根據各城市實際情況,單人口免徵面積可能會不一樣,但是無論實際免徵面積大小是多少,肯定不會影響家庭居住和生活品質

  第三種可能是按房屋面積徵收,對於這種徵收方式,應對比較簡單。假如國家規定,應徵範圍是120㎡及以上面積的房屋,沒買房的就買120㎡以下,有房的就把房屋換小,換到120㎡以下就行了,當然也要根據家庭實際情況,如果家庭人多,房屋換小了不夠住,那麼建議還是分離戶口比較合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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