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梁珮綺臺北19日電)臺北市景美游泳池重新整修後,今年4月重新營運,為反映改建成本,體育局修正各場館門票收費標準,訂定增設空間收費方式及提供一致性公益時段優惠,市政會議今天通過。

臺北市政府上午召開市政會議,通過修正「臺北市政府體育局各場館門票收費標準」第四條附表案。臺北市體育局運動設施科專員顏德元告訴中央社記者,景美游泳池改建後,內部增設健身房、多功能教室等公共空間,收費時段分為晨間、一般時段及公益時段。

顏德元說,景美游泳池營運已久,到後期常有設備故障,在民國102年時閉館,原訂要拆除,但當地居民反映盼留下泳池,在104年與當地居民開過三次協調會後,決議改建,105年編列預算,106年規劃設計完後發包,今年4月完工。

景美游泳池在今年5月12日重新營運,顏德元說,試營運採免費方式,截至5月底止,預計有一萬多人次;而明天起將採用新的收費標準,預計每月會有4000至5000人次使用。

顏德元說,晨間時段為上午6時至8時,一般時段為上午8時至晚間9時30分,游泳池另有針對65歲以上長者的公益時段,上午8時30分至10時30分可免費使用,其他時間半價。

游泳池收費以時段計,上午8時以前每人40元,8時以後每人60元,優待票半價;健身房與多功能教室以每小時計,上午8時前每人每小時30元,8時後每人每小時50元,優待票半價。另有月票可購買,游泳池每月1000元,健身房每月800元。(編輯:張銘坤)107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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