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有守每晚11至7時宵禁、每週往上水警署報到、禁足涉案商場。

上週六舉行的「北區和你shop」終變成激烈衝突,其中一名19歲無業青年被指腳踢及拉扯女途人的行李箱,被控一項在公眾地方作擾亂秩序行為罪,今早解往沙田裁判法院提堂,裁判官應控方要求,押後案件至下月28日,期間被告獲有條件擔保候訊。

沙田裁判法院 資料圖片

被告曹禮然有條件保釋,包括不準離境及禁足涉案商場等。葉君怡攝

控方稱警方將於案件押後期間作進一步調查,並不反對被告保釋,冀法庭頒下一系列保釋條件,惟辯方強調控罪不嚴重,如加諸禁離港令及宵禁令屬不合比例。署理主任裁判官高偉雄終下令被告交出3000元保釋金、不準離境、守每晚11至7時的宵禁、每週往上水警署報到一次,及禁足涉案商場。

上水警署。資料圖片

報稱無業、現年19歲的曹禮然暫毋須答辯,他被控在去年12月28日,在上水廣場2樓行人天橋腳踢及拉扯一名女子的行李箱,相當可能導致社會安寧破壞。

上水警署。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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