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時我進攻切入,他用膝蓋防守撞到我的膝後側,是阻檔犯規,導致我失控做成斷裂;

不是職業的比賽;

受傷後我曾發訊息給他,說明我的傷勢及手術的費用,說希望他考慮一下支付我大概25%的手術費,即使對數額有意見,亦可再談。可他竟然回覆說覺得其實是我撞他,他拿著球,他說我的腳本身就有傷,是想敲詐他,他叫我不如以後都休息和不要再打球,他說籃球場就是有風險;

他跟我同在一個商城工作,不過屬不同公司;

我正在復健中,但一年後如果再去商城平台的籃球場的話,很有可能再遇見他;

論球技和體格,我不認為自己輸及他。


看行文是港澳台人士?商場籃球場應該有監控錄像,直接起訴就好,對於這種動作大的虎逼,十分有必要教育他一下。


按你的說法,是你先表達你希望他承擔一部分手術費,並且表示可以商談費用,但這個表達並沒有說明對方是否已經同意支付費用,如果沒有,對方感受到的更多的是被強迫承擔費用,在這種情況下,對方回答的內容是很正常的.運動本來就有受傷的風險,這種受傷都是意外造成,只要對方並沒有惡意做出對運動員傷害的行為,別人是沒有責任的.

我認為,對方沒有做錯什麼,說實話,承擔費用是人情,不承擔是道理,大家都有風險,換個角度想,如果受傷的他,他認為你要承擔費用,你是否可以做到馬上慷概解囊,如果不行,就請不要覺得別人好像欠你什麼的.其次,如果你有意外醫療保險,或者你買的額度不夠,建議你以後買一份或者增加保額,運動就一定有風險.

我去年打球時,被人撞壞了門牙,但是回去後才發現斷了,我也是自己搞定所有費用和承受沒有門牙的生活,現在我還是沒有門牙,要過1-2個月才能種上,那個人聽我說完後也表示歉意和說承擔一些費用,我直接拒絕,打球就是有受傷風險,所以打球就要做好準備,以防意外.


野球場,如果不是明顯故意的惡意犯規導致受傷,一般都是風險自負吧。


如果你認為是他的責任,可以去找警察尋求幫助嘛,實在不行看攝像頭,是他的責任,他也逃不掉。

至於之後打球遇見的話,如果是我,只是以我的性格來說哈,我不會報復,但我會拚命去防守他,也不故意傷人。生活中那麼多事情,哪有時間去惹麻煩。


自願打球,風險自擔,雖然韌帶斷裂這個事很嚴重,但也是打球的一部分。

商量好賠償之後,這事你願不願意都過去了。


快跑吧。打不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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