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湖北省咸寧市崇陽縣檢察院提起公訴的被告單位武漢某木業有限公司、被告人田某某涉嫌妨害動植物防疫、檢疫罪公開庭審, 此案爲全省首例。

  湖北省林業有害生物防治檢疫總站、各市州森林病蟲害防治檢疫站等單位工作人員及湖北省內部分木業企業負責人共60餘人旁聽了案件庭審。

  庭審現場

  案件基本情況

  2018年11月28日,武漢某木業有限公司接收到武漢市某風景區等地清理下來定點做無害化處理的感染松材線蟲病鬆疫木,公司實際控制人田某某違規將該鬆疫木交給劉某某販運。

  第二天,共計418根、材積爲29.146立方米的鬆疫木從武漢被販運到崇陽縣工業園區某木業有限公司,崇陽縣林業局防治松材線蟲病值守人員發現並扣留木材。

  經全國危險性林業有害生物檢驗鑑定技術培訓中心檢測, 16個樣本中13個樣本有松材線蟲。

  植物防疫專家認定, 武漢某木業有限公司從武漢市非法運輸至崇陽縣銷售的鬆疫木,完全具備有引起重大林業植物疫情松材線蟲病傳播擴散的風險,對疫木運輸沿途所經地的馬尾松等松科植物感染松材線蟲病風險值極高,且危害性、毀滅性極大。

  【松材線蟲病】是松樹的一種毀滅性流行病,也被稱爲松樹的癌症。傳播快、致病力強,寄主死亡速度快,治理難度大。近距離傳播靠天牛等媒介昆蟲傳帶,遠距離傳播則主要藉助感病苗木、鬆材、枝椏及其他鬆木製品的調運進行。

  檢察機關認爲, 被告單位武漢某木業有限公司、被告人田某某違反動植物防疫、檢疫的國家規定,非法調運感染重大植物檢疫性有害生物的森林植被產品,有引起重大動植物疫情危險,情節嚴重,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妨害動植物防疫、檢疫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該案將擇期宣判。

  此案是是湖北省首例違法販運鬆疫木案件,案件的成功起訴,對從事林業植物及其產品的生產經營者在生產經營過程中存在的違法調運行爲敲響了警鐘,起到了警示和震懾的作用。

  近年來,崇陽縣檢察院充分發揮檢察機關的法律監督職能,及時發現和糾正該縣區域內涉及生態環境和資源的違法行爲,嚴厲打擊涉生態環境領域刑事犯罪,以“檢察藍”守護“生態綠”。(鄂檢在線微信公衆號 崇陽縣檢察院官方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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