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開展的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已經成爲人們熱議的話題,也成爲全國各地開展的一項重點工作。這麼大規模的專項行動,已經開展了一年時間——2018年1月,中共中央國務院發出《關於開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的通知》,決定在全國開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

  4月9日,全國掃黑辦首次舉行新聞發佈會,發佈了《關於辦理惡勢力刑事案件若干問題的意見》、《關於辦理“套路貸”刑事案件若干問題的意見》、《關於辦理黑惡勢力刑事案件中財產處置若干問題的意見》、《關於辦理實施“軟暴力”的刑事案件若干問題的意見》四個辦理掃黑除惡案件的意見,爲依法嚴懲黑惡勢力違法犯罪提供了更加堅實的法治保障,也明確將一些行爲列爲涉黑涉惡。

  掃黑除惡,就要掃羣衆身邊的“黑”,除羣衆身邊的“惡”,把他們“連根拔起”。黑惡勢力,好多在基層滋生、氾濫,嚴重影響了百姓的正常生活。專項行動的開展,也要充分依靠百姓的力量。在微博上,網友在評論裏點贊專項行動,提供涉黑惡勢力的線索,看到在逃的黑惡勢力嫌犯,有的網友更是直言“賞金獵人在哪裏”。在微信上,一則H5《你身邊有這14種涉黑涉惡行爲?快舉報!》在朋友圈傳播,形象地把涉黑涉惡的14種行爲用圖文一一列舉出來。比如,那些把持基層政權、操縱破壞基層換屆選舉、壟斷農村資源、侵吞集體資產的黑惡勢力;利用家族、宗族勢力橫行鄉裏、稱霸一方、欺壓殘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惡勢力;插手民間糾紛、充當“地下執法隊”的黑惡勢力,等等。

  掃黑除惡是一項全社會的行動,依託多種方式,以案釋法,爲羣衆答疑釋惑,宣傳黑惡勢力的認定標準、法律依據、極端危害性和社會破壞性等,鼓勵羣衆踊躍舉報涉黑涉惡違法犯罪線索。

  在一個法治社會,長期存在黑惡勢力並不正常,其背後或多或少存在着“保護傘”。掃黑除惡,既要治標,更要治本。掃除那些危害百姓利益的黑惡勢力,清除其背後的“保護傘”,摧毀他們的經濟基礎。近日,天津通報了17起黑惡勢力“保護傘”案例,公安局原局長、政法委原書記等公職人員赫然在列。在湖南,省綜治辦原主任周符波等10名省管幹部也成爲黑惡勢力的“保護傘”。這類公職人員,應該是衝在掃黑除惡行動前面的,卻成了黑惡勢力的“保護傘”。4月1日-10日,中央掃黑除惡督導組完成對天津、湖南、貴州等11個省(區、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的進駐工作。中央掃黑除惡第二輪督導工作全面啓動。在本輪督導中,將緊督依法嚴打、緊督“打傘破網”、緊督“打財斷血”、緊督責任擔當。

  在國際社會上,中國的社會安全一直被津津樂道,不能讓黑惡勢力,破壞了我們引以爲豪的治安環境。掃除黑惡勢力,關乎着百姓的生命和財產安全,也關乎着百姓和國際社會對於我們的認知評價。除惡務盡,開展專項行動,要從源頭治理,剷除黑惡勢力和其滋生的土壤。也要發動羣衆的力量,發現那些隱藏的害羣之馬,還百姓一片晴朗的天,安全的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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