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花新聞2019年03月28日訊】颱灣前颱南市議會議長無黨籍的黃鬱文被控藉由“和順寮工程”等案收賄新颱幣一億元,更一審時遭判刑14年。最高法院今天(3月28日)駁迴黃鬱文與檢察官的上訴,全案定讞。

據中央社報導,前颱南市議員翁朝正、黃鬱文機要祕書尤泰盛被控共同收賄,更一審分彆判處7年、4年徒刑,最高法院今天也駁迴上訴而定讞,並通知檢方針對黃鬱文等人啓動防逃機製。

最高法院指齣,黃鬱文、翁朝正均為颱南市議會第14屆議員(任期自1998年3月1日起至2002年2月止),黃鬱文並擔任該屆議長。

颱南市政府1997年間辦理預算金額達20億元(新颱幣,以下同)的“和順寮工程”第1次招標,因故停止開標。1998年間,林姓業者等人有意投標,找上熟識的黃鬱文、翁朝正,希望黃、翁利用職權協助綁標。

前颱南市議長黃鬱文收賄億元 判刑14年定讞
前颱南市議會議長黃鬱文被控收賄新颱幣1億元,遭判刑14年,最高法院3月28日駁迴黃鬱文與檢察官的上訴,全案定讞,資料照。(中央社)

黃鬱文、翁朝正隨即利用議長或議員職務,可參加相關工程座談會,或參與工程相關簡報會議的機會,藉機結識、勾結本案工程設計監造公司負責人,為林姓業者等人量身訂作山土規範及取土範圍等標案限製。

林姓業者等人得標後,依約給付8,000萬元賄款。2002年間,黃鬱文又利用“和順寮追加工程”,收賄2,000萬元。

颱灣高等法院颱南分院更一審認為,黃鬱文等人不法介入市府重大公共工程,攫取私人不法利益,依貪汙治罪條例不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判處黃鬱文14年徒刑、褫奪公權7年,沒收犯罪所得一億元,翁朝正判刑7年、褫奪公權4年,尤泰盛判刑4年、褫奪公權2年。

最高法院今天駁迴上訴,全案定讞。

責任編輯:鍾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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