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合肥3月28日電(記者 張強)記者28日從安徽省檢察院獲悉,安徽省人民檢察院近日依法逮捕了皖北煤電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原董事長葛家德(正廳級、已退休)、銅陵市委黨校原常務副校長劉其鹿(副廳級)。

近日,安徽省人民檢察院依法作出決定,以涉嫌受賄罪、貪污罪、國有企業人員濫用職權罪逮捕皖北煤電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原董事長葛家德(正廳級、已退休),並指定蕪湖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

安徽省人民檢察院決定逮捕時認定,犯罪嫌疑人葛家德在擔任皖北煤電集團副總經理、總經理、董事長期間,利用職務便利,在煤炭業務代理、企業債券發行、項目合作以及個人職務調整等方面爲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賄賂,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爲涉嫌受賄犯罪;利用職務便利,通過虛列費用的方式,從皖北煤電集團報銷個人消費,數額巨大,涉嫌貪污犯罪;違反國有企業投資管理相關規定,濫用職權擅自決定,致使國家利益遭受特別巨大損失,其行爲涉嫌濫用職權犯罪。

此案由安徽省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並移送審査起訴。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同時,安徽省人民檢察院近日依法作出決定,以涉嫌受賄罪逮捕銅陵市委黨校原常務副校長劉其鹿(副廳級),並指定六安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

安徽省人民檢察院決定逮捕時認定,犯罪嫌疑人劉其鹿在擔任銅陵市委宣傳部常務副部長、銅陵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副主任、銅陵市委黨校常務副校長期間,利用職務便利,在土地出讓、土地價格優惠、徵地拆遷、政策扶持、規劃審批、土地出讓金緩繳、土地容積率調整、安置房和廉租房回購、土地使用稅返還、企業經營發展等方面爲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賄賂,數額巨大,其行爲已涉嫌受賄犯罪。

此案由安徽省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並移送審查起訴。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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