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花新聞2018年04月15日訊】(雪花新聞記者江禹嬋颱北報導)目前僅公教人員年金製度修法納入“離婚配偶請求權”,未來退休公教人員若離婚,配偶可要求退休金請領權利,預計今年7月實施。教育團體錶示,這如同執業岐視,更可能讓離婚的退休公教人員被打入貧窮綫,變成“下流老人”,因此呼籲暫緩實施,並立即修法。

颱北市學校教育産業工會理事長李惠蘭錶示,現在教師月退俸隻剩約新颱幣3.3萬元,如再被離婚配偶請求一半退休金,剩下的月退俸可能比低收入戶的月收入還少,等於被打入貧窮綫,變成“下流老人”,因此要求停止惡法,請求延緩實施,不能對公教人員職業歧視,除非所有職業都一體適用離婚配偶請求權。

在國小任教的吳姓女教師錶示,離婚俸立法根本就是荒腔走闆,一對怨偶走到離婚地步,代錶雙方都希望一刀兩斷,如公教人員被離婚配偶請求退休金,每月被拿走一半月退俸,如同在傷口上灑鹽,好像在懲罰退休、懲罰離婚,且此法目前僅針對公教人員,更讓人感覺是職業歧視。

北市教育産業工會秘書長李曼麗錶示,去年立法院修法時,納入俗稱離婚俸的離婚配偶請求權,法條雖規定無退休金的配偶纔能請求,但沒有退休金未必是經濟弱勢,如生意人、律師等也都無退休金,但卻可能有資産。

她認為,雖然此法條標榜是為瞭性彆平等,卻忽視公教人員中女性占56.6%,公立學校教師女性更占61%,如果女性公教人員遇人不淑要以離婚收場,還得分享退休金給前夫,這樣情何以堪,離婚俸製度貿然通過,未必能達到性彆平權的立意。

 

責任編輯:陳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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