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房間】


 

(一)


 

巴黎原本只是阿法的夢想。阿法不是那種滿口夢想的熱血青年,根據她本人說法,她連明天都不敢想像了,更不用提未來。從她口中述說巴黎這件事的來源,也不是什麼浪漫美好的憧憬,而是追著邱妙津去的,這句在我聽來倒是蠻浪漫。

 

死心塌地地愛著邱妙津的作品(愛作品和作者是截然不同的事,我認為阿法屬於前者),願意為此存足了將近二十萬旅費,只為一訪《蒙馬特遺書》中的巴黎;如此形容阿法,就可以大致了解她的氣質是如何了。至於賴斯,可能因為她讀法文系,所以被阿法邀約。我則是聽到這件事後自己提議要跟上的,純粹是因為好玩。

 

巴黎的街景比想像中更浮誇,街上每一間房子,每一戶窗台都要雕花;每一隻鴿子都怠惰且肥胖的不像話,和慵懶的巴黎人完全一個樣。平時這樣看著心情還能悠閒,若是遇上他們在工作時還是這幅德性,自幼訓練出堅強奴性的亞洲人總是無法克制地就地發瘋,卻又礙於語言障礙無法擊敗任何一個巴黎人天生的(黑色)幽默感。

 

更幽默的是,我們來到歐洲找自由,卻被當地人的自由給深深擊潰。

 

那天晚上,我們三人看著價值七十五歐卻毫無用處的兩張SIM卡,面面相覷。永遠跑不出網頁的3G網路,彷彿嘲笑著毫無籌碼的觀光客有多愚蠢,多容易被敷衍又無處可申。

 

那天是我們來到巴黎第一次熬夜。我們爭論著,是要做好萬全準備,隔天早上再去一次Orange電信門市,試圖表現得比他們更理直氣壯;或是乾脆把珍貴的早晨用來排一間人氣餐廳。賴斯氣不過,拍了支指控巴黎人歧視亞洲觀光客的影片,放上社群網站。我很想加入,但說真的,我不太感知得到這一切情緒。一直壓在我心頭上的這股麻痺感,是從什麼時候開始的?這些等到之後再提了。

 

後來,我們聊歧視、種族和身份認同,講到自我認同,和對世界及對愛的理解。賴斯當時說了什麼我已經記不清楚,畢竟大部分時間是阿法的告白,說著她在工作存錢的那兩年幾近迷失了自己,將閒暇時間全用於社交和少女漫畫,只為了躲避思考。因為只要一回到思考的狀態,便會想起這世界是多絕望且難看。她知道自己害怕墜落,而我猜想著她更害怕寂寞。

 

最後我們聊到凌晨四點,隔天睡到中午。


 

(二)


 

沉默是從什麼時候開始的?

 

記憶可及的是,出發前兩天的疲勞轟炸,空間和時間被侵犯,近乎瘋狂的嘮叨、叱責,和來自旅伴的焦慮。

 

為了閃避所有不能真心回應的話語(若是以真心話回應絕對使情勢不可收拾,將造成範圍更大的負能傷害。),我關閉感知,虛應所有帶惡意和控制慾的話語。

 

我開始覺得不在乎這趟旅行,不在乎任何經過的人和新鮮事物,我無法興奮和快樂,無法體會旅伴的感動。我的感官裡只有痠痛,甚至難以思考。我無法正常消化她們對我說的每一句話,無法感受到當下的時間和空間流動。我好想吐,一個人,一個格子,把所有負能量全吐出來,連同記憶和整個腦。

 

記得第一班飛機起飛時,阿法不斷湊近窗,讚嘆著文明,賴斯說她有點想哭。我知道他們都感動了,而我滿腦子只想快點恢復感知,卻什麼都做不到。


 

(三)


 

來到歐洲的第七天,我們搬到阿姆斯特丹。這裡是我最期待的重點行程,可惜的是只有兩天的時間。

 

我對阿姆斯特丹的想像,是能夠為我帶來解答的城市。

 

在毒與性之歡騰的城市,我們比原本想像中更懂得保護自己,卻也更寂寞,和當地人對比起來,我們不是不夠天真就是太天真,比在巴黎更加格格不入。

 

第一天,除了一些小巷子裡醺天的大麻味之外,我還沒嗅到阿姆斯特丹的其他氣質,例如期待中的嬉皮。我們一放好行李,就走進第一間順眼的Coffee Shop。三個亞洲女孩坐在大麻店裡的畫面相當尷尬,櫥窗外一群年輕歐洲男性若無其事地圍成圈抽煙聊天,事實上是每個人輪流偷瞄這幅有如小孩開大車的畫面。我想他們看不出來的是,我們都已成年,甚至可能比他們還年長。

 

當晚,我們走進了我期待已久的Cafe vivelavie,據說是當地最歡迎的女同志酒吧。但也許是還沒到玩樂時段所以店內有些冷清,阿法非常不信任我帶路回家的能力,賴斯在一杯調酒下肚之後和剛才的煙一起起了作用,身旁的兩個人都完全沒有飲酒作樂的興致。我面無表情望了望店裡,這二十天內已經沒有我更期待的行程,但今天即將無聊至極地結束,我邊這樣想邊安慰地對自己說,看著親切的吧手四處晃,聽聽他們點歌也蠻有趣。努力讓自己在旅行中留下的每一段記憶都是開心的,這樣自欺欺人也許也是亞洲人才會有的想法。

 

阿法和坐隔壁的美國T,Sarah攀談起來,我本來就對她沒趣,又因為阿法一臉像在說「妳不是就是來交朋友的嗎?」的樣子,感到更加抽離,我的感知又關閉了,連尷尬都感受不到,賴斯去廁所多久了也沒察覺,後來聽說她在裡面把一天的食物都吐個精光。

 

結果我喝了一杯辣油shot和一杯莓果優格cocktail,抽了半支Haze,神智清醒。原本期待能抽暈喝暈交些朋友,結果沒暈也沒朋友可交,而是自己發呆思考的時間佔一大半,感到可惜外更多是旅伴狀態不佳而受到限制的無奈。

 

很快地,我得出了結論,巴黎是適合和朋友結伴同行的地方,阿姆斯特丹則是個我會想獨自或是只和愛人留下來生活的城市。

 

原以為是為了狂歡而來,結果隔天連逛個紅燈區也沒等到燈亮就離開,我始終不明白我們的步調之快究竟是為了什麼。只是照著時程表把路線一一走完,拍了照就算體驗了嗎?我不甘心,而且不確定她們怎麼想,但至少我們在迷幻蘑菇這件事得到了共識,說什麼一定要吃過。

 

只不過前一天過度的自我保護,在初次體驗蘑菇時又完全沒有派上用場。我和賴斯忽略了說明手冊上的「蘑菇與毒不可混用」,兩人在抽完大麻煙後一吃蘑菇就又把整個胃倒出來。當晚房子裡還有第三個嘔吐的人,是獨自躺在裡面房間抽煙的阿法,聽說她就是躺著抽完,站起來就吐了。

 

賴斯越來越確定是我們的體質不適合大麻,而我只是不斷陷入困惑,不明白阿姆斯特丹究竟給了我什麼,又或者是導因於我空幻的期待,才讓這城市更顯迷惘。

 

我只知道我們絕對誤會了這一切。

 

回巴黎後的某一天,我和賴斯站在十四區新住處附近的玻璃櫥窗,在倒映和光影之間,賴斯說她看見了宇宙。我被建築物和陽光相互擁抱產生的美感震懾了,頓時整個巴黎都像用眼淚洗過般,濕潤且閃亮。

 

我們在寧靜的街區,忘記顧忌路人的眼光,只知道放聲大笑,想到什麼都用最誇張的語氣說出來,互相吐出所有旅行至今的感觸,像嗑藥的白癡一樣,讓原本想伸手要錢的流浪漢以為這兩人抽了什麼,讓我用一支煙打發走了。只不過理論上,我們是兩個嗑了藥的白癡沒錯。在阿姆斯特丹那天剩下的迷幻蘑菇,我們挑了一天清閒的下午,一人吃了半盒,很快地就演變成這樣的局面。

 

我們不可能會是危險的。迷幻蘑菇帶給人的是對光線的敏感度和對美的感知力,原本心中就未曾有過惡意的我們,即使用了也不會因此傷人,這就和使用尼古丁或酒精是一樣的。只是宗教或道德所推崇的合群,難以接受個體差異,狂熱的後人總要扭曲,以為愛就是消除異己,剝奪他人自由以達到終極合群。

 

而多數人的人生即將因此無聊至極的理由結束,包括莫爾索。


 

(四)

 

真正的自由是什麼?

 

是自我解放,還是自我放逐?還是在壓迫中堅守自我?

 

為了如此追求,我從小學會的第一個字就是「逃」。

 

利用各種話術,逃離學校和家,換取短暫自由活動的空檔,即使換來的可能是一陣毒打或責罵。

 

我渴望自己決定生活中的一切。行程、工作、戀愛對象,我渴望建立自己的理想國。在這裡,就像小時候在房間裡,我可以肆無忌憚地揮霍本色,不需要任何人的過問和操弄,每個人都懂得尊重每個獨立個體的差異,沒有仇恨和束縛。

 

所謂自由,無非就是如此,生活在理想國。

 

然而,如果能夠毫無畏懼地,以身在理想國的姿態活著,這樣的人是不是全然地自由?如果這個世界並未因自己而改變,和我相同的人也未曾得到解放,我的自由是不是又變成自欺欺人?

 

即使回國也過幾天了,仍然持續著每日奔走,明明有家卻居無定所的日子,還是沒從一個旅人的狀態恢復。或該說,要恢復成怎樣呢?

 

在各處為家的日子裡,我覺察到自己的習慣,就像定居一處的人習慣每晚走進相同的巷弄,我習慣每晚坐上不同交通工具,依照心情和不同的行程決定方向。

 

然而,是不是也能有一種狀態是:移動即穩定。

 

我喜歡待在許多地方,奔走雖然勞累,四處為家雖然有相當多不便,卻讓我感到無比自在。意即,在移動的過程中,我找到了安心。只有在盡可能自在的狀態,才能使我感到安心。

 

我想起第一次起飛那天,想起我們三人第一次在歐洲熬夜聊到凌晨四點。想起阿法每天寫在日記本上那些絕望的字句。

 

這世界是死寂且叫人絕望的,那當然。所以呢?

 

(20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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