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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曲

一九六三年九月二十四日

 

 

 

 

安迪.沃荷在他莱辛顿大道的透天屋子窗边往外看,一辆黑色福特(Ford猎鹰(Falcon旅行车驶近停在人行道边。他一把抓起他所认为的「必需品」-几十本杂志、一台新买的宝莱(Bolex)摄影机(事实上他还不太确定要怎么使用它)、和他的西装晚礼服──并且和他的母亲吻别之后,便匆匆跑下阶梯、跳上汽车,展开他生平第一趟横越美国的公路之旅。他的目的地是洛杉矶,在当地,尔文.布鲁姆(Irving Blum)主持的「费若斯艺廊(Ferus Gallery)」将要展出安迪的画作──艾维斯.普雷斯里(Elvis Presley)和伊莉莎白.泰勒(Elizabeth Taylor)的画像。

 

在这九月艳阳天底下的安迪.沃荷是个什么样的人物呢?肯定不是日后那个顶著银发有如谜一般、到处纵情享乐的男人。他在一九五年代便已经是一位成功的插画家,以奇幻古怪的鞋子、小天使、花卉等小品插画闻名于世。但到了六年代,安迪俨然改头换面成为一位新潮主义艺术家,他严肃看待他的绘画作品,开始拍摄实验性的电影。一九六二年,他颇具争议性的作品──金宝浓汤罐的「画像」──将他推向了当时轰动社会的新艺术运动,也就是普普艺术(Pop)的浪头。但身上的破卡其裤和脏球鞋让他难以摆脱「邋遢安迪」(Raggedy Andy[1]的绰号,这时候的安迪给人的印象仍然是「迷人又亲切」、「慷慨」、「大方、外向、神采奕奕」──即便他当时已经三十五岁了,但他活脱就是个不老的青少年,对生活总是充满了奔放的热情。

 

安迪从小就对好莱坞怀抱著许多幻想,但他从来没有亲眼见过好莱坞。他热爱为名人们作画──莉兹(Liz)、艾维斯(Elvis)、玛莉莲(Marilyn)、马龙(Marlon)、特洛伊(Troy[2]──这些都是光说出单名,就可以在脑海里浮现长相的明星脸孔。现在,他要一路向西展开他的朝圣之旅。还有另一件事比「费若斯艺廊」的展览更令他兴奋期待,那就是他的新朋友──演员与新进艺术收藏家丹尼斯.霍伯(Dennis Hopper)和他的妻子、好莱坞贵族之女布鲁克.海华德(Brooke Hayward,她是制片李兰.海华德〔Leland Hayward〕和演员玛格丽特.苏利文〔Margaret Sullavan〕的女儿)──答应他,要在他抵达洛杉矶之后为他举办一场「电影明星之夜」的派对。霍伯家和他们那些名人朋友们的鸡尾酒会已经决定安排在九月二十九日举办了,所以安迪只有四天半的时间可以横越美国。

 

既然时间如此紧迫,安迪又何苦在这个喷射机时代以公路旅行的方式前往洛杉矶呢?「驾车穿越美国会是一段美好的时光。」安迪解释。「我想要好好看看美国。」[3]的确,他对于纽约到洛杉矶之间的地景风貌充满了好奇,但同时他也对于搭机飞行感到相当紧张不安。自从伊莉莎白.泰勒的先生、好莱坞制片麦克.陶德(Mike Todd)葬身于一九六一年的一场空难之后,安迪的母亲就经常警告他(用她浓重的东欧口音):「有很多在天上飞来飞去的大人物都是这样死的。」因此待在地面上似乎是一个相对安全的选择──除了一个小小的问题之外。虽然安迪.沃荷对汽车相当著迷,也喜欢画车子,但他完全不懂怎么开车。

 

不过这难不倒他,他找来了三个朋友──其中两个人拥有汽车驾照──陪著他一起踏上这趟横越美国之旅:韦恩.张伯伦(Wynn Chamberlain),他是一名亲切老实的艺术家,而最重要的,他是这辆福特旅行车的车主;泰勒.米德(Taylor Mead),一个立意于非主流电影的精彩世界中扬名的古灵精怪男演员;以及安迪工作室里俊俏的助理新人,大学生杰拉德.马兰嘉(Gerard Malanga),他是个胸怀抱负的诗人。

 

带著一张布兰奇信用卡[4]Carte Blanche credit card),安迪便和他的伙伴们上路前往好莱坞了。指定驾驶韦恩和泰勒坐前座,方便他们两个人轮流驾驶;杰拉德则和安迪一起坐在后座。「这趟旅行肯定会很好玩。」安迪一边斜倚在宽敞的汽车后座听著收音机传来震耳欲聋的音乐声,心里头一边这么想著。看著后照镜映出的曼哈顿天际线和眼前无尽延伸的道路,他一派乐观地踏上这趟即将穿越二十一个州的旅程──谁又知道他心里走过的将是多遥远的旅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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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Deborah Davis黛博拉.戴维斯是一位作家,她的作品有:《座上宾:布克.T..华盛顿,西奥多.罗斯福,与震惊全国的白宫晚宴》(Booker T. Washington, Theodore Roosevelt, and the White House Dinner That Shocked a Nation)、《滑落的肩带:约翰.辛格.沙金特与X夫人的消沉》(Strapless: John Singer Sargent and the Fall of Madame X)、《法布里休斯和金翅雀:一个关于艺术、悲剧、与永生的真实故事》(Fabritius and the Goldfinch: A True Story of Art, Tragedy, and Immortality)、《世纪派对:一个关于楚门.卡波堤和他的黑白舞会的精彩故事》(Party of the Century: The Fabulous Story of Truman Capote andHis Black and White Ball)、《镀金:纽波特如何成为美国最奢华的渡假胜地》(Gilded: How Newport Became the Richest Resort in America)等书。她在几间主流电影公司里担任执行制作、编审、与故事分析。

 

商周出版三月三十日即将上市!

 

﹝推荐﹞

「节奏明快,绝对引人入胜。里头有许多关于安迪的迷人细节,是甚至连我也不知道的。」──派特.哈克特(Pat Hackett),安迪.沃荷的日记记录者与共同作者

 

「黛博拉.戴维斯在安迪.沃荷一九六三年划时代的横越美国公路之旅当中占得最佳座位,也感谢她一路带著我们同行。透过她强烈的叙事手法和饶富趣味的散文,《The Trip》让我们犹如置身在安迪的行动当中,陪著他一同闯过好莱坞、曼哈顿上流社会、和艺术世界的高峰。」──凯文.关(Kevin Kwan),畅销书《疯狂的亚洲富豪》(Crazy Rich Asians)作者

 

「托黛博拉.戴维斯的福,我刚才和安迪.沃荷进行了一趟横越美国到好莱坞的公路之旅,时间是一九六三年,美国失去纯真的那年。没错,那是个八卦流言盛行的年代,到处都是蜚短流长-少了这些闲话安迪也不会离家-但流行的绝对不是只有八卦而已。看待事情的观点让安迪.沃荷不仅仅成为当代人们竞相追逐的艺术家,更是二十世纪伟大的哲学家之一。」──威廉.诺威克(William Norwich),时尚设计师,《学习上路》(Learning to Drive)作者

 

「黛博拉.戴维斯为安迪.沃荷一九六三年的横越美国冒险之旅所做的精彩详实记录值得AAA+的评价。托安迪的『时间胶囊』、和戴维斯严谨研究的福,《The Trip》一书已经为你在这趟传奇的公路之旅当中安排好『最佳座位』了。」──提摩西.格林菲尔德-桑德斯(Timothy Greenfield-Sanders),摄影师与导演

 

[1] 「邋遢安迪」Raggedy Andy)原本是美国作家强尼.格鲁埃尔(Johnny Gruelle1880-1938)所创造的童话角色,和”Raggedy Ann”为一对布娃娃姊弟。

[2] 分别指:伊莉莎白.泰勒(Elizabeth Taylor)、艾维斯.普雷斯里(Elvis Presley)、玛莉莲.梦露(Marilyn Monroe)、马龙.白兰度(Marlon Brando)、特洛伊.唐纳胡(Troy Donahue)。

[3] 安迪.沃荷和派特.哈克特(Pat Hackett),《普普主义》(New YorkHarcourt1980),44

[4] 由大来国际信用卡公司(Diners Club)所发行的一种信用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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