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成都市教育局發佈了《關於做好2019年宏志生招生救助工作的通知》,2019年成都市共有23所中學招收“宏志生”。這些學校招收的“宏志生”可分散編班,也可集中編班,實行統一管理;班內“宏志生”人數達到35人以上的,可命名爲“宏志班”。

  想要申請的學生須同時符合以下條件:具有成都市戶籍的低保家庭、孤兒以及經其他渠道救助後仍然特別貧困的民政1類低保邊緣家庭的初三、高一、高二學生;

  在初中、高中學習期間曾被評爲校級及以上“三好”學生或獲得其他榮譽,綜合素質評價等級爲a等,且未接受其他資助;

  中考成績達到本區(市)縣當年“宏志生”招生學校同批次錄取要求(指標到校生和高中在讀學生不受此條件限制)。

  資助標準方面,“宏志生”的學費、書本費由教育行政部門免收,住宿費用自行按需繳納。生活費由市、區(市)縣兩級慈善會按“5+2”區域4000元∕學年·人,其他區(市)縣3500元∕學年·人的標準給予資助。

  陽光宏志救助申請程序由各區(市)縣自行確定。結合成都市社會關愛援助體系建設,在已建立社會關愛援助服務中心(站)的街道(鄉鎮)和社區(村),貧困家庭學生可通過戶籍所在地社會關愛援助服務中心(站)提交“陽光宏志工程”救助申請,由社會關愛援助服務中心(站)轉介至區(市)縣慈善會;未建立社會關愛援助服務中心(站)的,可通過街道(鄉鎮)或社區(村)直接向當地區(市)縣慈善會提交救助申請。

  通過街道(鄉鎮)或社區(村)直接向當地區(市)縣慈善會提交救助申請的學生須於2019年5月20日前將相關申請資料提交至當地街道辦事處(鄉鎮政府)。低保邊緣家庭應於5月1日前向當地街道辦事處(鄉鎮政府)提出低保邊緣認定。

  成都市教育局於9月14日前會同市民政局、市慈善總會,向各區(市)縣下發全市2019年“宏志生”錄取救助名單。

  附2019年23所招收宏志生學校名單

  封面新聞記者周麗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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