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爱宠一族喜欢养狗,并经常去遛狗,但养犬要注意文明,不要妨碍甚至伤害到他人。今天的案例便是由不文明养犬所引起的……
5月11日,公安武清分局南楼派出所接到群众刘某报警,称自己被狗咬伤,请求民警帮助。
民警迅速找到报警人,并了解到事情的原委,原来刘某在小区中遛狗,与同样带着两只宠物狗遛弯的邻居王某偶遇,由于两人都没给狗栓遛狗绳,造成双方宠物狗互相撕咬在一起,爱犬心切的两名狗主人赶忙上前将各自的狗分开,过程中报警人刘某的手被对方的狗咬伤,刘某在回家后向警方报警。
由于双方遛狗不栓狗绳的行为都违反了《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民警在先期处理好刘某的警情后,又通过工作找到另外一名当事人王某,但王某对民警的工作很不配合,并在过程中存在推搡民警的行为,阻碍了民警的正常执法工作。
对此,公安武清分局育才路派出所介入调查并将王某传唤到派出所开展进一步工作。
经询问,王某(女,38岁,武清区人)对其阻碍民警执行职务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最终,王某被警方依法行政拘留10日,同时,王某及刘某所养宠物狗被依法收缴。



来源:平安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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