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單位活動,早起了一個小時,刷了下Twitter,掃到了一眼有人「RIP Chester Bennington」,我以為是玩笑,趕緊點進官方Twitter,消息屬實,我放下手機,思緒真的就像奔騰的草泥馬一樣撲出來,真TM氣!新專輯還在不斷的放出MV,怎麼就走了?!

整整一天,太他媽難受了,真太他媽的難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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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年,高一。

從農村考上來的我根本不奢望能有一個MP3播放器,只能在自習課前,早早和兄弟約好,借我聽二十分鐘,就那二十幾分鐘的時間,我聽到了Linkin Park的歌,後來我問他,這個樂隊啥來頭,哥們調侃說:土鱉,林肯也不知道?現在全世界最火的就是摩托羅拉V3、《越獄》和林肯公園。

於是我週末偷著去不要身份證的網吧整整搜了一天的Linkin Park,MV,歌曲,背景,簡介。才知道,我和林肯公園早在初中時候就認識,那首《In the end》

初中時候家在一個連本盟市的人都不知道的農村裡,爸媽十幾年前買的引領潮流的小天鵝彩電在02年的時候已經是淘汰物了,但這臺電視一直沒換,雖然他只有14寸,我曾央求爸媽換一個,但爸媽以電視圖像清晰聲音洪亮為由拒絕,那一瞬間我恨透了「質量好」。

當時我在當地讀初中,老哥在旗縣的高中念書,放假回來除了和他打架鬥嘴,最愛做的事兒就是聽他給我講漫畫故事,講大型遊戲機,還有跟著他看他喜歡看的電視節目。這種場景以前是看不到的,因為兩人以前在一起,肯定是我的左手按住我要看的電視臺按鈕,右手拍打著他的手防止他按其他臺按鈕換臺。後來因為老哥在家時間段,所以回來實在稀罕他,而且那會淵博的知識和見識讓我視他為偶像。我家裡收不到幾個電視臺,往往都是地方臺,有一次,跟著他看四川臺的一個音樂節目,有排行、有推薦的那種。後來也養成習慣,他走了我也要看。然後有一天我聽到了《In The End》,我很震撼,音樂、韻律,以及那個十分神話的MV,可我當時一沒記住歌名,而沒記住樂隊名,就是記得這歌有一段唱的很快很快。

後來我去借一次機會去包頭的新華音像店,想買一盒磁帶,我問了好多人,但都是含糊不清的描述,我和店員也說了,最近特別火的外國樂隊,於是店員拍著胸脯保證給我推薦了兩盒最火的樂隊磁帶,一盒是Blue的,還有一個Michael learn to Rock。

這種初戀失而復得的心態讓我簡直不能控制自己,整天都在借朋友的MP3聽林肯,如果借到的是女孩子的,歌單裏都是《孤單北半球》或者《斷點》啥的我就擅作主張去網吧下林肯的歌,然後單曲循環。

林肯的歌有什麼特別?有,那個時候,他的《Hybrid Theory》和《Meteora》基本完全混合到我的生活中了。

每次體育課前,球星視頻集錦的背景音樂是linkin park。

每節自習課前,讓自己能在吵雜的班裡靜下心看會書寫會字的,也是linkin park的歌。

每次偷跑到網吧打cs,根本不在乎聽不聽得到腳步聲,後臺開著播放器,放的linkin park的歌。

就那麼整整四年,我不停的聽林肯的歌,看林肯的歌詞,雖然自己英語水平殘次到殘廢,然而林肯的每首歌,只要節奏想起,我都能跟著哼唱兩句。在高中畢業的聚會上,大家借著酒勁都表演節目,當時已經二五的我唱起了《leave out all the rest》。結果沒有絲毫懸念,車禍現場,但是,我一點都不後悔,也不覺得丟人,因為就是林肯的歌,讓我從裹著自己緊緊的蟬蛹般軀殼裡走出來。

linkin park是什麼?就是一種精神力量。他擊破長空的嘶吼,將那個從農村來的自卑束縛的小夥撤出了一到破口,第一次讓他找到了一個能觀察到自己光亮的破口。他在那之前以為自己一平凡無奇,普通至極,曾引以為傲的學習成績建立起來的那點自信在這個高中裏被擊打的支離破碎,所謂的身高優勢也落入人羣中沒有凸顯,更重要的是,他沒自信有女孩會喜歡上他,他長得醜,糟糕的髮型更是將本不好看的臉打扮的七零八落。以前的他根本不會在別人面前唱歌,更別說是英文歌曲。然後,所有的一切,全改變了,就是四年後敢扯破嗓子唱《leave out all the rest》。

我開始,獨來獨往,不是不願意融入,我試著融入過,但根本沒人在乎,你或者有閃光點,你或者有一技之長,但沒人在乎,當你在一個獨立的平行時空中,沒人察覺,沒人注意,當你所堅持的不被人認可,你會孤獨,孤獨和孤單有區別,孤單可以改變,孤獨沒辦法。

還有,迷失,再找回方向。linkin park的幾首歌對我有很特殊的意義,他們曾代表特定的人,歌名是《leave out all the rest》、《Push me away》、《Crawling》、《Easier to Run》。至於人,不都是女人。故事都長,沒有必要再提。

後來,我變了,變成以前討厭的樣子,但這是沒有辦法的,因為終究你要妥協,你要接受,你所理想的,僅是理想,他不現實,一點都不。你在理想中不會久活,理想中的精神食糧能豐滿你的思維,但不能填飽你的胃。再也不會沖著人和這操蛋的世界的比劃手指和give it a shit。自此什麼都不能滿不在乎,也不會那麼自私。只是在自己最不願意讓人碰觸的地方,留那麼一小塊地方,留下一種堅持。我不知道這個堅持能堅持多久,能堅持多久就堅持多久。

到今天,已經有十五年了,十五年了,我現在人生的一半時間,一直有他,我第一次新買的MP3,第一部諾基亞手機,第一臺智能觸屏行動電話,第一臺電腦,第一臺筆記本電腦,第一個iPod,第一個iPhone,第一輛車上插的移動u盤,每次的歌單裏,總有林肯公園,Linkin Park,以後,還會有麼?說不清了,只想今天聽聽他的歌,想想自己的故事,然後還得繼續,繼續生活,繼續戰鬥,繼續不知道該繼續什麼的繼續做著,對我來說,不永遠的Linkin Park,到頭了,他不教課了,他不寫歌了,他走了,他教我自信、強大、堅強,然後,他走了。

The light on the horizon was brighter yesterday

With shadows floating over, the scars begin to fade

We said it was forever, but then it slipped away

Standing at the end of the final masquerade

The final masquerade

The final masquera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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