絢麗的外形

  耀眼的車燈

  刺耳的轟鳴

  爲追求刺激

  大家或許都見過這樣的畫面:

  一個穿着校服的孩子

  騎着風馳電掣的摩托車呼嘯而過

  後面沒準還載着幾個童鞋

  未成年人是祖國的花朵,花一般的年紀,應該在校園裏沐浴書香,朝氣蓬勃的成長,爲何卻成爲了馬路上的“殺手”?不禁讓人想問,他們的監護人當時都在哪?摩托車又是從什麼地方開出來的?

  小編收到讀者反映,經常放學時段,放假時段看見身着校服的學生駕駛摩托車在馬路上狂飆,長按喇叭響徹馬路、橫衝直撞,這些現象屢見不鮮。

  無獨有偶,家住西溪坪的葉女士告訴小編,旅遊職業學校很多住校生,一放學就三五好友成羣抽着煙,騎着摩托車,轟鳴的馬達聲,風馳電掣的刺激感,模仿者電影裏的橋段,展開一張battle!

  馬達轟鳴、風馳電掣、S線漂移

  在街上十分引人注目!

  這羣飆車黨,還覺得自己非常的帥!

  不少羣衆都對這種行爲表示深惡痛絕,一到半夜,他們在路上轟鳴而過。深夜中的噪音,吵到他人不說。飛快的車速,更讓路上的行人和司機心驚肉跳!

  無證駕駛“低齡化”的趨勢日漸凸顯的原因。很多市民認爲究其原因是家長“揠苗助長”教技能。許多家長對其子女缺乏教育和監護,對處於成長階段的這一“初生牛犢”階層,爲了讓孩子及早學車掌握一門技能而“揠苗助長”,從而使得他們變成“高危馬路殺手”。

  注

  意

  事

  項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條明確規定:駕駛機動車,應當依法取得機動車駕駛證。並且《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明確規定:機動車駕駛人,最小年齡爲18週歲以上,最大年齡爲70週歲以下,身高最低爲150釐米以上。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條規定有下列行爲之一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其中第二項就規定了“將機動車交由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暫扣的人駕駛的”。本條還規定,行爲人有前款第二項、第四項情形之一的,可以並處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小編

  在此呼籲廣大監護人,加強對孩子的監督教育。同時能把自己的車鑰匙“管好”,也希望相關單位能夠聯合開展校園周邊安全治理,重點整治學生交通安全問題。

  這是對孩子的關愛,

  也是一種義務和責任!

  圖片素材來源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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