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1日,現年47歲的“維基揭祕”創始人阿桑奇在倫敦被捕。消息甫出,引發輿論熱議:阿桑奇會被引渡到美國?程序如何?需要多久?專家認爲,這個問題可能需要數年時間才能解決,但他的確有可能被推上美國法院的審判席。

  所犯何罪

  

  阿桑奇一直堅稱,他在英國被捕是被引渡到美國的一個藉口。多家美媒指出,英國內政部11日在一份聲明中證實:阿桑奇是因美國臨時引渡請求而被捕的。他在美國被控犯有與計算機有關的罪行。

  

  隨後,美國司法部11日公佈一份弗吉尼亞州東區檢察官辦公室2018年3月8日封存的起訴書,指控阿桑奇2010年“與美國前士兵切爾西·曼寧合謀,入侵美國國防部的電腦,盜竊祕密文件”。起訴書強調,在曼寧向其泄露數十萬份文件後,阿桑奇“同意協助曼寧破解美國國防部電腦密碼”,以便曼寧用不屬於自己的用戶名登錄。不過,這項努力最終似乎沒有成功。

  

  這起事件也就是當時震驚全美的軍事機密外泄醜聞——2010年7月“維基揭祕”公佈數十萬份阿富汗戰爭和伊拉克戰爭祕密文件,揭露駐地美軍濫殺平民等不良行爲。此事既讓阿桑奇名聲大噪,也讓美國對他懷恨在心。也有觀點認爲,這起爆料也是阿桑奇此前遭瑞典指控、不得不蝸居厄瓜多爾大使館的導火索。

  

  英國《衛報》指出,如果“合謀入侵美國政府的電腦”罪名成立,阿桑奇將面臨最高5年監禁。美國有線電視新聞網11日報道稱,更多指控正在進行中。

  

  “我最初擔心的是,對阿桑奇的任何起訴,可能涉及公開機密信息等與新聞自由有關的內容……幸運的是,這些被排除了。”美國國家安全律師布拉德·莫斯說,“現在提出的只是非常狹窄的指控,它只涉及合謀入侵政府網絡系統。”

  

  美國公民自由聯盟的成員本·維茨納指出,在美國歷史上,從未有出版商因向公衆提供真實信息而被起訴。對“維基揭祕”發佈政府機密的任何起訴,都將開創一個危險的先例。

  

  “這是問題的重點,”《華盛頓郵報》記者阿隆·布拉克11日指出,如今看來,司法部提起的指控有意迴避與新聞自由有關、較爲棘手的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它不涉及“維基揭祕”2016年對外公開對希拉里不利的材料,也不針對2010年阿桑奇對外發布美軍機密文件。它首先指控阿桑奇與曼寧合謀非法獲取機密材料。

  

  不過,英國廣播公司(BBC)質疑道,“在弗州亞歷山大市提出的起訴書中,有關阿桑奇扮演何種積極角色、幫助曼寧獲得密碼的證據相當少。”

  何爲引渡

  

  阿桑奇11日已被倫敦地區法官裁定“違反保釋規定”罪名成立,最高可能面臨12個月監禁。不過,法院沒有宣判,而是將判決推遲到晚些時候的刑事法庭進行。《衛報》指出,他將於5月2日通過監獄視頻在威斯敏斯特地方法院就引渡問題出庭,那可能只是一場初步聽證會。隨後,還將舉行一場實質性的引渡聽證會。

  

  美國司法部將引渡定義爲“將在一國發現的人引渡到另一國受審或接受刑罰的法律程序”。根據美國對外關係委員會的數據,美國與全世界約110個國家簽署引渡條約。

  

  《新聞週刊》和BBC指出,美國司法部國際事務辦公室從中扮演關鍵角色:將一名美國公民引渡到國外,要得到其批准;遇到將外國公民引渡到美國的案子,美國聯邦或州檢察官也需要通過它向外國政府提出請求,並由它負責協調工作。

  

  “沒有哪兩份引渡條約是完全相同的。”美國國務院前法律顧問塞繆爾·威滕說,美國對與別國簽署的每一份引渡條約都進行了單獨談判。這些文件構成了決定一個人能否從一國被引渡到另一國的“法律框架”,“它們就像是劇本”。

  程序如何

  

  不過,誰也不知道阿桑奇會拿到怎樣的引渡“劇本”,人們只知道,這會是一個較爲漫長的過程。

  

  美國國家安全律師布拉德·莫斯指出,引渡得分幾個步驟,可能需要數月甚至數年的時間。首先,美國政府將向英國政府提交一份文件,概述引渡的基礎,並向英國政府保證,這是對嚴重犯罪的合法起訴,而不是“政治迫害”。“毫無疑問,政府最初提交的文件將被認爲是充分的,但我一點也不懷疑,阿桑奇團隊會試圖提出質疑。”

  

  接下來,按照法律程序,阿桑奇的辯護團隊可以通過各級渠道,就引渡決定提出上訴。縱向上,他可以從地方法院一直上訴到最高法院;橫向上,他可以對英國法官將引渡請求轉回內政大臣手中、暫時擱置的決定提出上訴,也可以對內政大臣本人執行獲批命令的決定提出上訴。

  

  就上訴的內容而言,熟悉引渡事務的美國法律問題專家埃裏克·劉易斯指出,阿桑奇團隊可能會提出四個方面的“異議”。

  

  第一,雙重犯罪:引渡的一個前提是被控罪行在兩個國家都屬於犯罪,因此必須證明阿桑奇的“共謀”指控在英國也是犯罪。

  

  第二,專門性:對阿桑奇的指控是他被引渡回美國後將面臨的全部指控嗎?“目前美方起訴書只披露了一項指控(黑客攻擊政府系統),最高可判5年監禁。按照美國的標準,這是相對較輕的判決。”英國皇家檢察署前引渡主管尼克·帕莫斯指出。但美國政府是否會在晚些時候以其他更多罪名起訴阿桑奇?這個問題仍然存疑。儘管這項例外通常會被引渡國忽視,但英國可能會提出反對。

  

  第三,政治犯罪例外:這涉及阿桑奇是否能證明自己成爲美國的政治目標。例如,當土耳其政府希望將宗教人士居倫從美國引渡回國時,就出現了這種情況。威滕指出,美英引渡條約中有一條明確規定,反對因任何“政治犯罪”而引渡,不過“政治屬性”必須在法庭上得到證實。這份文件還特別涉及死刑,這給英國留下了向美國施壓的空間,它將要求美國保證,如果阿桑奇被引渡,美國不會尋求處決他。

  

  第四,言論自由:阿桑奇將強調,他是一名記者,不應該因爲言論受到刑事懲罰。值得注意的是,英國並沒有美國那樣的“新聞自由”。“這項可能是這起案件的癥結所在,”劉易斯告訴《華盛頓郵報》,但是解決這個難題可能需要幾年而不是幾個月的時間。

  

  加州大學哈斯廷斯法學院教授問凱梅內·凱爾特納指出,阿桑奇和孟晚舟被捕的情況都比通常逮捕更爲戲劇化:前者被驅逐出厄瓜多爾大使館後被捕,後者在溫哥華轉機時意外被捕,因此也吸引了外界更多關注。而且它們本身也是比較特殊的引渡案件,外交因素也會成爲最終決定的考慮因素。但相信英國和加拿大法律系統仍會按照嫌疑人在國內法和國際法框架下所享有的所有權利和程序辦事。

  

  “在這兩起案件中,我們可能至少需要幾個月也可能幾年時間,除非美國出於任何原因決定撤回引渡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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