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土地管理法》的規定,土地的批租必須遵循嚴格的程序,要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同時根據徵用土地的性質(基本農田還是一般農田)和需求面積的不同逐級上報審批。可是實踐中有絕大部分的地方部門默許縱容違法用地佔地,撤自設立和擴大開發區,隨意調整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以及違規侵佔基本農田,侵害百姓利益不說,也導致他們的生活不得安寧。

  樸先生是吉林省延吉市的某村村民,在2017年以來樸先生及所在村村民的土地有不同程度的破壞,還在村口豎起了施工的牌子,而施工單位從未與土地權利人協商談判,在未經權利人同意的情況下就強行施工,因此導致樸先生在內的不少村民的土地受到破壞。然而相關部門並不關心樸先生等人的損失,而且還大肆宣傳樸先生生活的村莊被定位為旅遊度假區。心中十分憤怒的樸先生與其他村民決定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最終委託了凱諾所律師。

  凱諾所律師認為此項目存在一定的違法行為,於是在凱諾所律師的幫助下樸先生向相關部門郵寄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書》,申請公開該項目的有關材料,從獲取的材料中發現,此次項目真的存在著違法徵地及未批先佔的現象。

  凱諾所律師認為,根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進行建設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須依法申請使用國有土地。而該建設項目所在地塊範圍內,樸先生的土地還尚屬集體土地,未經批准徵收(用)的情況下即被佔用,屬於違法行為,且以達到違法佔地違法逼遷的目的。經過延吉市國土資源局的調查覈實,認為樸先生所反映的情況屬實,對該項目所涉及的開發公司予以立案查處。

  凱諾律師說違法佔用老百姓耕地首先是破壞了社會道德,其次是損害了老百姓的根本利益,不管是誰,不管是什麼情況都不應該不顧百姓利益而強佔土地。

  在徵地拆遷中,據相關人員瞭解的情況,地方政府和涉及政府為違法主體的非法批地案佔80%,而80%的違法用地主體是地方政府。對於這種違法佔地強行佔地情況在今年3月份相關部門下發的《國土資源執法監督規定》中規定了對涉嫌違反國土資源法律法規的行為進行調查;對發現的違反國土資源法律法規的行為進行制止,責令限期改正;對違反國土資源法律法規的行為依法實施行政處罰和行政處理;對違反國土資源法律法規涉嫌犯罪的,向公安、檢察機關移送案件有關材料等等。

  對國土部門及執法人員徇私舞弊、翫忽職守、濫用職權造成嚴重後果的比如篡改案件材料;違反保密規定,向案件當事人泄露案情;越權幹預案件調查處理;不依法履行職責,致使案件調查、審核出現重大失誤等都依法將被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將被追究刑事責任。

  以此來看,規定中最大的亮點就是對違法佔地等相關部門、相關人員的問責及追責和處罰。

  因此,凱諾拆遷律師提醒大家在遇到違法「徵地拆遷」時,應及時的向上級部門反應,同時被徵收人也要諮詢專業拆遷律師,在律師的幫助下可運用這些法律法規幫助被拆遷人拿回屬於自己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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