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必武写给女儿、次子的家书(节选)

  良翚、翮儿:

  你们本月十五日信已收到了。你们的学习和日常生活还好,我们可以安心。妈妈要良翚用钱记账,不单是怕你多花了钱,而是要你胸中有数,并借以了解物品在市场上的价格。这样做,养成习惯,你将来为国家、为人民服务,要用钱的时候,就会从实际出发,不至于专从需要方面着想而要顾及可能了。

  爸爸

  1957 年 12 月 24 日

  1975 年董必武去世后,许多人对董良翚说应该写一写父亲。20 世纪 60 年代毕业于北京大学中文系的她提起笔来,却突然发现没什么好写的。“不是说他这个人一生没有好写的,是我对他不了解,不知道,真的不知道写什么。”

  董良翚说:“他在家里不讲他的过去,不讲他正在做的工作。一方面他觉得是党赋予他职责和任务,这是为党做的工作,不是他个人的功劳,没什么好夸耀的。另一方面他当时所处的位置和所做的工作不能和我们这个级别的人随意谈论,他从不在饭桌上谈论公事,他的党性、原则性,特别的强。”

  抗日战争期间,董必武兼管着设在重庆红岩村的八路军办事处的财务工作。为了在有限的经费下尽可能维持办事处的正常运转,董必武对办事处机关的各项开支管理、监督得都很严。

  有一次月底结算伙食费时,董必武发现,有 6 毛钱的支出和账面记载有出入,账平不了。

  尽管钱不多,他却非常重视,对办事处的同志说:“我们党的经费来得不容易,每分每厘都是同志们用血汗甚至生命换来的,我们只有精打细算的责任,没有浪费铺张的权力。”

  为此,他主动在机关大会上作了检查,还亲自向党中央写了检讨信。

  了解了这些,我们更能理解董必武让孩子养成记账习惯的良苦用心。

  他对子女们说:“要你们用钱记账,不单是怕你们多花钱,而是要胸中有数。这样做,养成习惯,将来为国家、为人民服务,要用钱的时候,就会从实际出发。”

  1957 年,董必武做了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当时,他家住在北京钟鼓楼后的一个昔日王府的大院里。院子很大,有花园有水池,很气派。他的儿女们也都乐意住在这里。

  由于高院离此很远,每天往返不仅不方便,而且还需要很多人来送文件,花费了不少人力物力,董必武考虑着搬到离高院较近的中南海去居住。尽管当时中南海的房子较为窄旧,但他仍不改初衷。

  一天晚上,董必武和盘托出自己的主意,却立即遭到尚在读书的子女们的反对。他耐心细致地对全家人说:

  “第一,为我一个人,要有警卫排,要烧锅炉,要煤,要人跑这么远送文件,搬到中南海,这些都统一解决了,为国家节省了人力物力。我不该搬吗?该搬。这二呢?”

  稍作停顿后,他更深沉地继续说道:“我上班太远,要坐很长一段距离的汽车,要用掉不少汽油。如果家在中南海,再到高院上班,近了一半路程,也就节约了一半汽油。我们国家还穷啊。”

  董良翚说:“我父亲节俭,对待公家物品,即使是一张桌子,搬动时也要全部擡起来,怕桌脚在拖动时被磨坏。”

  董必武有三个子女:董良羽、董良翚、董良翮。三个名字之所以都带“羽”字,是因为董必武深感旧中国的“落后就要挨打”,希望中国自己制造的飞机早日飞上蓝天,期待他们兄妹志存高远,为国家建设作贡献。

  也正因为有这样的愿望,他对孩子们的要求很严格,首先是生活上要发扬艰苦朴素的精神。这方面董必武自己做出了表率。

  在那个物资还很匮乏的年代,共产党提倡勤俭节约的生活作风,董必武更是身体力行。

  董良翚说:“父亲给我留的印象最深,或者是比较多的,他是一个特别节俭的人。他每天写一篇中楷,这是他坚持了一生的习惯。他的毛笔头掉了,散步的时候看见桃树上有桃胶,他就刮下来一点,去粘他的那个毛笔头。”

  董必武将“性习于俭,俭以养廉”作为自己的座右铭。他经常教育工作人员,共产党人要讲革命不要讲阔气。

  他在党内地位和声望很高,但是从不通过个人关系办私事,也教育子女绝对不能以他的名义要求特殊照顾、享受特权。董必武的廉政思想以及他勤俭清廉的一生,是我们学习的生动教材。

  来源 |《初心·使命·家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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