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贴心相贷」-全国公教员工消费性贷款,依行政院人事行政总处107年5月22日总处给字第1070041647号函,由台湾土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获选继续承作,办理期间自107年7月1起至110年6月30日止,为期3年。

如果是中央及地方各机关、公立学校及公营事业机构员工(含连续服务满1年之约聘雇人员、育婴留职停薪人员),每人核贷金额最高新台币200万元,加计其他金融机构同性质贷款,合计每月应摊还本息金额不得超过每月俸给总额三分之一(33%),且于全体金融机构之无担保债务归户后之总余额除以月平均收入,不得超过22倍。

依中华邮政2年期定期储金机动利率加0.505%(目前为1.6%)机动计息,还款方式采按月平均摊还本息,贷款期限最长7年,但要注意,若借款人借款金额逾80万元(不含)者,应提供不动产担保或自行觅妥1位一般保证人,该一般保证人须由中央及地方各机关、公立学校或公营事业机构员工且符合授信标准之人员担任,并负一般保证责任。

想要申请的,得负担开办费每次2000元和票信查询费每人每次100元,带著「身分证」、「第二身分证明文件」(如驾照、健保卡等)正、影本及「印章」、「薪资收入」、「在职证明相关文件」至户籍或工作所在地邻近分行洽询、办理。最后补充说明,该「贴心相贷」揭露之年百分率系按主管机关备查之标准计算范例予以计算,实际贷款条件,仍以银行提供之产品为准,且每一客户实际之年百分率仍视其个别贷款产品及授信条件而有所不同,且总费用年百分率不等于贷款利率,详细内容依土地银行规定为准,银行保有贷款额度、适用利费率及最后核贷与否之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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