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4月13日電 據最高人民檢察院網站消息,日前,甘肅省蘭州市原市委副書記、市長欒克軍(正廳級)涉嫌受賄罪一案,經甘肅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白銀市人民檢察院向白銀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欒克軍享有的訴訟權利,並依法訊問了被告人欒克軍,聽取了其委託的辯護人意見。白銀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書指控:被告人欒克軍身爲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之便,在項目建設、工程承攬等方面爲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資料圖:欒克軍。圖片來源:人民網。

欒克軍簡歷

欒克軍,男,漢族,1960年6月生,甘肅平涼人,1986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78年12月參加工作,省委黨校政治經濟學專業畢業,研究生學歷,高級經濟師。

1978.12-1979.05 華亭礦區籌建處東峽礦工作

1979.05-1980.04 省煤炭第四工程處總務科幹事

1980.04-1987.06 華亭礦務局工程處勞資科幹事、副科長

1987.06-1991.02 華亭礦務局團委副書記(其間:1986.05-1988.06中國行政函授大學勞動系勞動管理專業學習;1990.02-1991.02北京煤炭幹部學院企管系企業管理專業學習)

1991.02-1997.06 華亭礦務局勞動人事處副處長(其間:1992.08-1995.06中央黨校函授學院經濟管理專業大專班學習)

1997.06-1998.04 華亭礦管會銷售運輸公司副經理

1998.04-1999.11 華亭礦管會銷售運輸公司經理、黨總支書記

1999.11-2002.03 華亭礦管會副主任、黨委委員(其間:1997.08-1999.12中央黨校函授學院經濟管理專業本科班學習)

2002.03-2002.06 華亭煤業有限責任公司副總經理

2002.06-2002.11 張掖地區行署副專員、黨組成員

2002.11-2004.12 張掖市副市長、黨組成員(其間:2001.09-2004.06甘肅省委黨校政治經濟學專業研究生班學習;2001.09-2004.06蘭州大學區域經濟專業研究生課程進修班學習)

2004.12-2008.03 張掖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務副市長、黨組成員,張掖市行政學院院長

2008.03-2008.05 張掖市委副書記、代市長,張掖市行政學院院長

2008.05-2012.08 張掖市委副書記、市長,張掖市行政學院院長

2012.08-2012.11 慶陽市委副書記、副市長、代市長

2012.11-2014.10 慶陽市委副書記、市長

2014.10-2016.09 慶陽市委書記、慶陽軍分區黨委第一書記

2016.09-2016.12 蘭州市委副書記,代市長,蘭州新區管理委員會第一主任(兼)

2016.12 蘭州市委副書記,蘭州市人民政府市長、黨組書記,蘭州新區管理委員會第一主任(兼)

2017.11 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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